部落格之見

September 30, 2003

Prescriptive 和 descriptive definitions 間的界限不太可能一分為二各自表述的清清楚楚。Prescritive definition 某種程度上的確定,會影響到未來可能必須去 describe 的現象之發展曲線。

No, 這不是說 blog 應該怎麼樣,而是一個 blog portal/hosting 如果讓有興趣的使用者在其介面下書寫 blog 後的經驗無有與個人新聞台區分的憑藉,那麼這不是相當的可惜嗎? 這就好比,我給你一輛 scooter,結果我告訴你那就是機車,那麼對於少數有機會去國外騎車的人而言,出國後你可能會發現你在英美德義法沒辦法和當地的車友、文化和道路法令接軌。這不是對不對該不該是不是的問題,而是什麼樣的第一次印象會造成什麼樣的後續認知慣性。我比較擔心 Blog 鄉村目前的問題是,這個慣性的門檻給的太低,可能一下子就碰頂,讓使用者沒有繼續使用這個平台的誘因。因為在功能上,它目前還很難和半倒不倒的新聞台做出一個明顯區隔。這對於希望可以湊足千人書寫規模請有贊助的 Howard 來說,不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什麼樣的定義(descritpive/prescriptive)允許讓有意使用的入門使用者擁有更多的想像態和在技術/社群/溝通層面上乘載未來更多的可能性,這才是重點。使用者對於網誌的認知是呈現水平和垂直分布的,因此解釋和定義的努力,對寫慣的人是方便,但對開接觸的人卻是不可或缺。如果有人認為這些使用一段時間的使用者對 descriptive definition 加上些許 prescriptive 味道之定義的努力是愚蠢,或是直說這是完全不需要的,我個人認為,這種看法是比較沒有看到使用者光譜的全景或是可能忽略了 conscious evolution 也是可以使用在面對新事物之定義動作上的。但有些過當的形容,我無法茍同。

要使用言語溝通就要有約定乘俗的定義的存在。舉 Jedi 的 mtbook 為例,如果他開宗明義不講 blog 大致是什麼樣子或給些定義(事實上這些定義也一直在演化,Jedi的定義也是由國外引進來的),那他後面不就要包山包海,全把網路上的形形色色書寫媒介和技術都寫在 mtbook 的開宗明義章了嗎?對於剛開始想要了解/書寫 blog 的人,你總要給個 descriptive/prescritpive 的 framework 吧?如果我說 blog 就是個人在網路的書寫,那麼,第一次接觸的使用者對於這個媒介會有什麼樣可能的後續認知呢?如果我的目的是「推廣」 blog 這個書寫的「習慣」或是處理資訊的「態度」,並且認為這個工具是「好東西」,那麼他因為我的解釋(blog 反正就是個人在網路的書寫)而擁有的第一印象,是比較可能傾向於繼續去了解研究 blog 一番,搞個帳號自己來書寫,還是覺得反正也沒有什麼不一樣,又回到新聞台和 BBS 呢?若是,如果你寫 blog 的目的在某些層面上沒有推廣的意味,只是要給自己看,那麼,你為什麼不說你在寫個人網頁或是日記就好,而要說你在寫 blog 呢?或為什麼不說 blog 就是一種 BBS(佈告欄系統)呢?它看起來就是個人 bulletin,也有許多有點像 boards 的分類,也是一個 system。那麼稱 blog 為 bbs,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當然可以,這絕對沒問題。但是,如果你的目的不是只想要書寫個人日記而已,那麼你和別人溝通的時候,你可能會需要用到 blog 這一個詞。如果你把 blog 這一個詞和 diary 當成完全可替代的同義詞,那麼你在談論/聆聽其他人在書寫 blog 的過程中之經驗,或是描述很多因為有 blogs 而發展的網路/數位社群現象之刻,你可能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些麻煩,其實是可以經由事前先了解 blog 約定乘俗的定義而免去的。

因為它有機會可以乘載非常的不一樣的可能性,而這些可能性是在 BBS/Forum/個人新聞台於現階段很難去體現的,所以 blog 是可以和它們一樣,也可以是和它們不一樣的新玩意。它的光譜包含了些許的 BBS、很多的日記和一堆的個人新聞台,但卻不屬於任何的一種,它是 blog。你的 blog 當然可以像 bbs,可以是 diary,更可以是功能強大的個人新聞台,但有些 blog 是你無法歸類於上面任一種的,所以我願意使用一個新名詞它稱它為 blog,並且給它一個簡單的定義,藉以顯示它有什麼是可以不太一樣的地方。

同樣有下定義的動作,但背後的目的很可能大不相同。我傾向把定義的動作看成是整個 framework 初步工程的一部份。Framework 指得是撐起台灣版 ohmynews 嗎?我不清楚,因為這方面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施力。

這是第二點,明天再回來整理一下。

後記:PipperL 送來的 trackback 讓我想到,「什麼不是什麼,那麼最後的那個就是了」

21 Responses to “部落格之見”

  1. isis Says:

    看起來「定義」的陳義很高。不過顯然引發「熱烈討論」的定義方式並非如此「入門」而「中立」。

    就怕事實一經語言的轉換,就不會是事實的整體了,事實是一篇、一段、一句能概括的嗎?還是討論中所有的零散拼湊出來的呢?這中間什麼被排除了,什麼被隱而不談?

  2. Schee Says:

    Hmm…你指得隱而不談的部分是說 the business part, the funny part, the evil part, 或是私人的部分呢?

    [quote]就怕事實一經語言的轉換,就不會是事實的整體了,事實是一篇、一段、一句能概括的嗎?[quote]

    前面兩句不早就是千百年來的共識了嗎(笑)?那還要怕什麼?不然就繼續多寫一點看能夠 cover 到什麼程度吧?

  3. BarrosH Says:

    Schee 接觸 Blog 是從『寫』開始嗎? 絕大多是人是從『讀』開始吧!覺得一群自稱是 Blogger 的人寫得東西都很有意思而想參與,在comment或者wiki等交流技術的輔助下,漸漸看到、感受到 Blogosphere 的活力。進而心嚮往之,想著手寫個 Blog,卻在入門之後漸漸發現傳統的網頁要達到 Blog 的某些功效十分困難,進而申請收費的 bloghosting service 或者自己想辦法架起主機(MT,Blosxom….etc.)

    這不是最自然的發展嗎?

    或許定義 Blog 是一件有助於推廣 Blog 的事,但是誰有這樣的資格?所以每個人都會依自己的觀點去認知、推廣 Blog,反而造成初入門者的困惑不是?就我自己的角度來看, Blog 就算不給它明確的定義,它也依然代表自身指涉之涵義,這個涵義是所有 Blogger 基本上所能共同同意的最簡定義。

    Blog 本來就是新瓶裝舊酒(其實這個瓶也不見得多新。) 它的呈現模式極端接近傳統的網頁,差異性比較起來還不如討論區或者Wiki。當我們嘗試了解它時,基本上並不是從無到有去架構我們的理解,我們已知個人網頁、明日報和 BBS 等的存在,在我們嘗試去學習什麼是 Blog 時,所做的不只是學新東西,更重要的是要和舊東西區隔,甚至,在這三百萬白爛上網的時代,會想接觸Blog的人,大概都不太可能不知道什麼是『網頁』,就算定義得再怎麼漂亮,充滿技術性的定義,看到 Blog 的第一個感想,大概都逃不過『這不就是個人網頁!?』。(我初接觸 Blog 時,的確就是這種看法,而我一些朋友,也都是如此。頂多加一句,功能強大的個人網頁…^^”)

    說真的,如果真要推廣 Blog ,強調精神面和『在外國的捲起風潮』這些因素或許還比定義有用。

  4. isis Says:

    事後諸葛並不是個「共識」吧?

    何況,其中必須注意到的問題是,據說「blog被推廣」已有一段時日,何以今日「blog鄉村」一出,諸多「正統定義」馬上爭鋒?這是說,之前推廣時,有沒有「明確」的定義都不重要是嗎?

    Schee說:「什麼樣的第一次印象會造成什麼樣的後續認知慣性」,不知誰有資格替人家決定這種「第一次印象」?又怎樣干預到人家要怎樣感覺「印象」?這個邏輯是說,我來告訴你什麼叫blog,你聽我的準沒錯,以後就依照這定義去認知、劃分、排除?我相信日前討論的許多人不會不知道什麼叫blog,可是用「功能性排除法」去分類,不也是這些已經知道blog是什麼的人作出來的事嗎?

    blosxom剛架好時,什麼迴響、引用的功能都沒有,連上文章都要上傳而非在管理介面操作,只認得把文字檔的第一段當成標題,其他當內文。可是,你敢說因為blosxom的功能很「簡陋」,所以blosxom架起來的「東西」就不算blog嗎?人家喜歡寫很「簡陋」或是擴充性很大的blog,不可以嗎?要不,在這定義下,Kwiki作為一個wiki就不「簡陋」嗎?可是CGI::Kwiki在諸位的討論中看起來炫的很呢。

    「去脈絡」地談事情會出問題不也是長久以來被認為的「某一種共識」?

  5. Schee Says:

    Hmm..我來採取一個新的方式來回應。有空再試試看依傳統討論軸線來回應。

    Anyway, 新 blog project - The Lafayette Project。去年十二月由 Nick Denton(gawker, gizmodo), Meg Hourihan(blogger.com’s co-founder), Cameron Marlow(blogdex.net, creator);一些資訊:http://www.craphound.com/megstalk.txt

    Lafayette project 要解決一些 weblogs 爆炸性發展後的一些問題。這三個人目前進行的這個計劃,應該可以提供更多關於 weblogs 發展的想像態。

    Nick Denton 也是 moreover.com 當初的創辦人員之一。

    我會回到這關鍵的討論串。

  6. Schee Says:

    第一,I speak for myself.

    blosxom 和 kwiki 如果有辦法的的話,都可以自己拿來改,and THAT’S THE DIFFERENCE and part of the spirit. 你所認識在 schee.info 回應的人當中,應該沒有幾個會把 blosxom 和 kwiki 「排除」在外。Still don’t see the difference?

    第二個:

    ==
    何況,其中必須注意到的問題是,據說「blog被推廣」已有一段時日,何以今日「blog鄉村」一出,諸多「正統定義」馬上爭鋒?這是說,之前推廣時,有沒有「明確」的定義都不重要是嗎?」
    ==

    這些定義在去年由 ilya, Debby, acer…等都討論過了,群策所寫之書如 blogbook 和 mtbook 中也有遠比這邊還要詳細的探索。可惜的是 ilya 的文章似乎已經找不到;Debby 也不再更新舊網誌;acer 更因學業的因素兒無法維持書寫的產量。It HAS BEEN discussed to some great extent. 我不知道妳的了解從何而出?

    hlbphpbb.elixus.org 上整理了一份清單,我編輯轉貼過來看看討論議題是怎麼引起的:

    9/24
    tm: udn 的部落格報導
    9/25
    tm: 關於台灣部落格的數量統計
    9/26
    我對部落格的見解
    9/27
    barrosh : 何謂部落格? (Re: udn 的部落格報導)
    jeph: 網誌性始終來自於人性
    schee: Blog 鄉村
    9/28
    Adomu: BLOG鄉村
    Winson: 從鄉村包圍城市
    tm: Blog: 數位時代的活版印刷(品)
    9/29
    Winson: blog的標準答案?
    BrookMeow: blog的標準答案?
    isis: 嚇!偉大的台灣blog榮景!萬歲!
    9/30
    yy: 什 麼 是 什 麼
    PipperL: “什麼是 weblog?”: supplemental
    10/01
    Chieftain: 部落格靈魂

    Read all of them carefully if you’ve got enough time. 該入睡了,明天再回來。還有,妳的這部分回應我認為有明顯的 contextual errors。有時間一起回應。

    ==
    Schee說:「什麼樣的第一次印象會造成什麼樣的後續認知慣性」,不知誰有資格替人家決定這種「第一次印象」?又怎樣干預到人家要怎樣感覺「印象」?這個邏輯是說,我來告訴你什麼叫blog,你聽我的準沒錯,以後就依照這定義去認知、劃分、排除?我相信日前討論的許多人不會不知道什麼叫blog,可是用「功能性排除法」去分類,不也是這些已經知道blog是什麼的人作出來的事嗎?
    ==

    至於另外的部分:

    ==
    看起來「定義」的陳義很高。不過顯然引發「熱烈討論」的定義方式並非如此「入門」而「中立」。
    ==

    中立是不存在的。我一點都不中立,我是站在 blog 這一邊的;若我的回文部分(I can’t speak for others)陳義很高,看起來就不會只是這樣子了。:)

    Hmm…如果聊定義也會被認為是要去 “enforce”,那就不聊好了。Talking about the definition is not equivalent to “enforcing” this defitnition. 談論並沒有強制力,所以誰都可以多談一點。若是對於某些角度出發的談論不滿或認為意有殘缺旨有所隱,那麼就多寫一點 counter-balance 一番,這都很好。但我個人認為,最好是不要太過 cynical。沒有經過 throughly investigated 的部分,可能多持保留態度,多留些 buffer/bumper/margin 為佳。

    註:But who knows? 人有不同的書寫習性 and some just bear a more distinctive/striking style. 好吧,什麼都好。繼續 blog。

  7. isis Says:

    基本上,我並不認識(幾乎)所有在Schee.info回應的人,包括Schee。

    you didn’t get my point…簡短地說,blosxom與kwiki之問,來自「功能性劃分、排除」,我不是在問你這兩個咚咚能否擴充,或者什麼spirit是什麼,我是在問你覺得那61行、幾乎什麼迴響引用功能都沒有的blosxom算不算個blog,簡不簡陋。這與你所回應的應該不是同一回事。

    接下來更簡短了,一點書單都不用開:

    停止當omniscient giver或paternalistic advocate的時代應該早就開始了吧?這並不是什麼詳細調查就能解決的核心問題。更何況好的資料整理不一定是個詳細的故事。

    跟Schee說話得盯著鍵盤,因為我英打很不行的,噗噗。

  8. Schee Says:

    It’s not that I didn’t get your idea, it’s that I thought you understand my point a bit more. 原來 isis 妳要問的問題就是這一個而已嗎?

    我不是軟體工程師,所以我只能用 spirit/philosophy 來形容。Hmm…那為什麼 blosxom 說它的設計原則(design principle)是 simplicity, usability 和 interoperability?

    == quote ==
    Blosxom (pronounced “blossom”) is a lightweight yet feature-packed weblog application designed from the ground up with simplicity, usability, and interoperability in mind.
    == end ==

    如果你要問我的個人意見,那麼 blosxom 當然是非常好用的一種 blog application。Blosxom 不能提供擴充性的想像態嗎?

    == quote ==
    Despite its tiny footprint, Blosxom doesn’t skimp on features…Blosxom’s plug-in architecture allows the core of Blosxom to remain small and sleek while providing room for extension and integration into different environments and uses….
    == end ==

    Interoperability, huh?

    我又翻了一下昨天和 hlb 聊的 KWiki。

    == quote ==
    Kwiki is perhaps the simplest, most modular and easy to extend wiki. A wiki allows users to freely create and edit web pages in any web browser. Kwiki is Open Source Software and is available on CPAN.
    == end ==

    Modular 和 easy to extend, hmm.

    這不是我的看法,不過既然妳一直提 blosxom 和 kwiki,那就獨立子題,拿出來討論吧。這兩個軟體一點都不如妳所述的「簡陋」。想像態是所強調重點的一部份,但不是全部。所以如果你只是要問我的意見,它是 blog;它是 wiki(其實 wiki 可能好界定多了)。

    Omniscient 的敘事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儘量整理資料,以方便其他讀者做快速的交叉檢索。Story-telling? No, it’s opinion-discussion. 如果這個舉動都會被妳持以”one perfect shot” 一擊全包的標準來作為檢驗,那麼,妳太可能太高估非 pro/active journalist 的述事能力了。Telling 本來就會掛一漏萬的,我不知道妳為什麼會一直要求對這個主題有興趣的人要去將不可能的全貌書寫下來。

  9. isis Says:

    你把我問你的反問我,然後說我一直講這兩個東西「簡陋」,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我從一開始就反對用功能性排除,如果你把你列出來要我仔細讀的文章看清楚,裡面有一篇我寫的,一開始就反對用什麼有沒有迴響、引用等「功能」來劃分是不是「blog]。因為似乎有人認為沒有這些功能的blog就「簡陋」,不算個完整的blog。

    我如果覺得blosxom不夠Zen(如他作者rael所稱),不夠簡單,不夠有擴充,我幹嘛以此作為立即可喻的例子?

    謝謝你替我「上課」,可是在這之前,能否先看清楚我的重點所在?我的重點其實也很簡單,看看我回應的第一、二篇至今都是一樣的。要不,你再quote一萬句,也沒有差別。

  10. isis Says:

    對了,關於你最後一個問題,(笑)停止當全知者與溫和的威權提倡者,是從法國May 1968以來就開始討論的事,討論歷時絕對比blog長。

    你所整理的資料,是經你挑選的,所以,絕對不可能有全知。這不只是個文學、哲學問題,更是邏輯問題。即便是整理的人,也未是個「全知」。

  11. zonble Says:

    [quote]我一點都不中立,我是站在 blog 這一邊的[/quote]

    那…blog那一邊又是哪一邊?:)

  12. Schee Says:

    To isis:

    Hmm…所以我認為在描述 blog 的時候,在某些情境下,功能性的劃分方法是可以接受的,但你卻認為,在所有的狀況下都完全沒有此必要。是這樣子的嗎?

  13. Schee Says:

    To zonble: 某些情境下的功能性劃分是可以接受的這一邊。但這麼一來,好像跟沒有講是一樣。都是 blog 嘛。:)

    對了,你對這個有沒有興趣?
    30 September 2003: Design a SVG Tiny greeting card in 30k or less, and win a Nokia 3650 tri-band GSM handset. The best entries will be featured on the W3C Web site, linked to their designers’ Web pages, with an interview with the winning designer. Enter as many times as you like through 3 November. The SVG Working Group will choose the winner who will be announced on 24 November. Read about Scalable Vector Graphics (SVG). Announced at SVG Open, the SVG Mobile Competition is the first in a series of SVG competitions.

  14. isis Says:

    基本上,我認為「功能性劃分」不應該是在「這是不是一個完整的blog」的討論中被當成一個界定及區分的、至高無上的「典範」。更不應該是你所謂「門檻」的標準條件。

    功能性的區隔只有在比較各個「blogging tool」時有其比較上的意義,所謂的blogging tool,大家都知道就是如MT、WordPress、b2、blosxom或者其他一些CMS。當然包括任何一個人自己寫的blogging tool程式。但這些比較只不過顯示blogging tool的多樣性,而非那個是blog那個不是。

    再簡單一點說,我們使用的那個現在又被提爛了的upsaid,到目前為止沒有引用、Pingback、分類、RSS reader的功能,如果依照「功能性」與否判斷,恐怕使用upsaid的blog又不是blog了。豈不怪哉?

    你站在你定義的blog那邊,自然很好,大家都喜歡發明無意義的新字。難道與你討論的人都不在blog嗎?作為一個資訊提供、搜集者,Schee當然算稱職,可是動機若是想要替別人定義什麼、設門檻,則大可休矣。

    我從一開始認為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沒想到需要花這麼多篇幅來解釋,我的手昨天受傷了,所以不想再打字了。不過最後要說的是,關於那個討論文章搜集的list,不知為何顯然缺漏了許多篇幅。很神秘吧?!哈。

  15. Schee Says:

    請明鑑,我是在「描述」功能性的劃分在某些情境下是可以接受的,還有「利用功能性劃分」可能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這只是一種方法和切入的角度,它有利也有弊。弊端妳寫了一些,利端我也提到了一些。「功能性劃分」它不是什麼不赦的惡魔吧?我不會去把它視為是至高無上的典範,但它仍有它的價值所在。這一長串討論並不是我對「什麼叫做 blog 的」核心看法,是我在嘗試著描述可能的狀況之一。

    方便法也算是法,還是有人需要方便。

    手受傷,那就在週末好好休息一下吧。我認為身體比較重要,自己的體重也掉了兩公斤。星期一再回來結掉我的部分。

    至於討論文章的那個 list,有人看到有漏失的,就順手補過來吧。有些 blog 沒有留下什麼對外連結的嗅跡,真的很難追蹤的。inertia 不是今天才寫了一篇嗎?

  16. 喵。 Says:

    isis姐手要快好喔~
    ==分隔線==
    好比我給你一輛 scooter,結果我告訴你那就是「機車」,然而對騎scooter的那個人來說,那就是機車。

    那跟「對於少數有機會去國外騎車或跟洋人做交流的人」而言,根本沒有關聯,這不是對不對該不該是不是的問題,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玩你所謂的「機車」,會玩你所謂的「機車」的人而且並不是每個人都要到國外騎車或跟洋人做交流,那只是個可能性,而且還是拿少數人的特殊情形來解釋一般狀況。我認為是過當的形容,令人甚難勉為其難地茍且合流。

    如果要讓有意使用的入門使用者擁有更多的想像態和在技術/社群/溝通層面上乘載未來更多的可能性才是重點的話。根本就甭做Prescritive definition,某種程度上來說,Prescritive definition的確定,抹殺的是那更多的可能性。當然這是做那個prescriptive definition的人的問題,做prescriptive definition不是說 blog 應該怎麼樣,可是卻會影響blog sphere發展的曲線、方向,看他是要讓自己看來像是良善溫和、熱心大眾事務的(威權?)提倡者,還是當啥都知的(樣子)的全知者?因為第一次印象會造成後續認知慣性。這不是對不對的問題,只是單純的不對盤,萬一一個 blog portal/hosting 如果讓使用者在其介面下書寫 blog 後的經驗無法與個人新聞台區分的憑藉,不管是因為blog的所需門檻太高或blog文化跟在地書寫文化無法相容,或者是使用者的應備素養不足以接受。那麼也不是什麼憾事。慣性的門檻給低或給高服務提供人可以決定,因為那是商業行為,商場上獲利或出局自行負責。更何況不是sponsor或programer的外人?還是就像如果您真要搞起生意來,要給啥門檻,別人也無法置喙,不是嗎?

    解釋和定義的努力,對寫慣的人是方便,但對開始接觸的人卻是不可或缺?寫慣的人哪個一開始不是開始接觸的人?有誰能說無一例外,需要別人的努力作解釋跟定義?至少我寫upsiad的一些朋友不是,她們不需要別人的沾沾定義跟解釋,因為這些工作她們自己就可以做了,對她們而言,blog就是長那樣,她們很喜歡,也繼續在寫下去;evolution跟conscious加在一起的結果通常都不怎麼好看;「使用者光譜的全景」又是什麼呢?你又看到了啥樣的「使用者光譜的全景」?別人何以要看到跟你一樣的「使用者光譜的全景」才算是「使用者光譜的全景」?

    要使用言語溝通就要有「約定俗成」的定義的存在。那麼簡單,blog就是一個人以網路為媒介所做的個人紀錄。那些隨blogs而發展的網路/數位社群現象,只要個人去體會,體會得出體會不出,則是個人問題了,這時才「或許」需要別人解釋,否則只會增加不必要的框架;不必要的麻煩當然不用特意去碰。blog是個人bulletin、是boards分類,也是一個 system,但blog也是blog,為什麼我要這麼稱呼?為什麼我不能這麼稱呼,得讓它只被用『個人網頁』或是『日記』稱呼呢?沒為什麼,因為我覺得炫,我覺得高興而已,不需要那些看得到「使用者光譜的全景」的專家勞心勞力,所以我願意「盜用」一個新名詞,把它稱為blog。同樣有下定義的動作,但背後的目的很可能大不相同。你傾向把定義的動作看成是整個 framework 初步工程的一部份,但你又說你不清楚、不知道怎樣施力?

    「事實一經語言的轉換,就不會是事實的整體了」早就是千百年來的共識了?那我可以這麼說,「blog一經語言的轉換,就不會是blog的整體了。」所以每個人都會依自己的觀點去認知、推廣 Blog,但這反而造成初入門者的困惑不是?本來每個人就都會依自己的觀點去認知Blog,但是我同意BarrosH說的,『Blog 就算不給它明確的定義,它也依然代表自身指涉之涵義,這個涵義是所有 Blogger 基本上所能共同同意的最簡定義。』而如果說某些情境下的功能性劃分是可以接受的這一邊。但這麼一來,好像跟沒有講是一樣。都是blog嘛。那幹麼blog?寫技術用語辭典就好啦,講的人不也就顯得其心可議?最後提提BarrosH說的,『或許定義 Blog 是一件有助於推廣Blog的事,但是誰有這樣的資格?』尤其是牽涉到定義的問題,特別具有政治性的意味,就好像列寧在《黨的組織與黨的文學》文章中對於左翼文學運動、左翼文學批評和左翼文學政策的建立中發生了重大影響一樣。沒人有這樣的資格,或每人都有這樣的資格。

    註:But who knows? 人有不同的書寫習性 and some just bear a more distinctive/striking style. 好吧,什麼都好。繼續 blog。對了,「什麼不是什麼,那麼最後的那個就是了」並不代表最後回應的人是誰,那麼最後的那個就是了。方便法當然算是法,還是有人需要方便,就像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對blog的定義一樣,不過看的是個人所需要的是怎樣的方便,而不是大家公用一個方便。好吧,什麼都好。繼續 blog。

  17. winson Says:

    機車是車,牛車也是車。

    別怕,小車車一台。哈哈,我來亂的。

  18. Schee Says:

    It’s about having fun. :)

  19. nif nif Says:

    a?

  20. Blog Miao - 喵格子 Says:

    blog的定義

    今天偶然與朋友在MSN上聊天,順便介紹他去自己的blog上逛逛。沒想到他一頭霧水的回答:什麼是blog?這個問題,讓我想了許久。是啊,從一開始在pchome的明日報到現在,三年來我使用blog來記…

  21. Blog Miao - 喵格子 Says:

    blog的定義

    今天偶然與朋友在MSN上聊天,順便介紹他去自己的blog上逛逛。沒想到他一頭霧水的回答:什麼是blog?這個問題,讓我想了許久。是啊,從一開始在pchome的明日報到現在,三年來我使用blog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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