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在網路時代更重要,不能只靠公聽會應該是這年頭的共識了。
1) 台灣至少有數百萬人口不用 PC 上網,不上網的也不下數百萬。如果是私人機構強調效率,可以完全忽略這些人,但如果是政府機構,沒有公聽會或是只有網路溝通平台,是一種明顯的歧視。
2) 公聽會若是單純被賦予的是在程序上跑完意見蒐集的公共性,那麼地方型事務的公聽會,更需要建立好的實體和網路近用的交織管道,這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而且網路在實務面能扮演什麼角色,跟一般要求效率的思維可能會很不一樣。
3) 但公聽會在政策的形成扮演什麼角色,能扮演什麼角色,曾經扮演什麼角色,到底有什麼用,用處又在哪,公聽會解決了多少問題,這些都是目前公聽會網路化應該好好研究的方向。
4) 中央歸中央,但支持地方政府有網路政策平台所需要的成本是什麼,在採購上有什麼問題,是否有足夠的行政能量處理,沒有的話要怎麼讓地方政府有共用共通的服務、技術、和維運元件,以及費用分擔如何劃分等,這些在 GSA.gov 有很多的前例可參考。
5) 行動載具在公聽會的整串階段能扮演什麼角色,相較於其他亞洲的國家/地區/市場,這是台灣行動產業所特有的 “unfair avdvange”。據我所知,光手機上面的普查系統就有廠商在非洲躺著做,台灣的朋友應該試著好好抓這一波(研究、開發、商業服務、市場實驗等)。
6) 人的價值在公聽會很重要,第一線的營運人員更重要。這些人是公聽會和政策形成最有價值的一環,在規劃任何公聽會網路化的時候,別忘了這是可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提昇行政數位能量的。
7) 對於更大的社會議題和公聽會網路化的處理原則,「效率」應該是用在對內 (G2G),不是對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