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還好,講了「下架」反而暴露出基礎知識的嚴重不足。
台灣的立法委員和傳播領域對「一國兩制」「九二共識」可以看得如此清楚,操作的如此準確,不過一碰到網路領域,尤其是哪些顯然具有高度爭議性質的議題,例如「假消息」、「網站封鎖」等,馬上直接墜入失語的深淵。我們最近在新聞所看到幾個常用的幾個動詞是:
- 封網
- 封鎖
- 下架
對「網路人」而言,如果其網站封鎖的目的,是要對「終端使用者」達到以下「效用」:
- 搜尋引擎找不到
- 各大主要平台找不到
- 網址打不開
- 找不到伺服器
- 連接時間逾時
- 直接秀出已封鎖之警告訊息
- 連接重置
那麼其「封鎖」的型態,大致有幾種:
- IP 或是通訊協定的封鎖型態
- 深度封包檢查的封鎖型態
- 域名/網址的封鎖
- 平台型態的封鎖(如搜尋引擎)
- DNS 型態的封鎖
沒有一種是「下架」,當然也沒有一種是「封網」。但「封鎖」的型態倒是有不少種。至於其短期效益、管理成本、間接傷害,還有後續所引發的整串問題,可能需要更聰明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