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6.14
難得坐在機車後座,於是順便觀察了一下朋友的騎姿問題。 1) 轉彎打燈不確實
這可分幾個狀況來講,第一個是準備切入待轉區的時候,台灣人十個有九個不打燈。這樣會讓後方的直行車輛搞不清楚你的行車動態為何。所以還是建議要視情況打個燈。
第二個是,準備右靠停車。這她也忘了打,只要是減速準備右靠停車,或是減速只是要找地址或店家,都應該打右燈告知後方車你的動向為何。
第三個是,發動車後,準備左切入慢車道。開車的人有八成會打燈,騎車也要比照打,不應該偷懶。不然後方車容易追撞,或造成後方車因你的未打燈直接切入主線道,而
造成他的左靠,排擠位於快車道的後方來車。
2) 雙手一直搭在前後煞車上
這邊指的是 scooter, 不是 motorcycle. Scooter 的前後制動在左右手相對側,而 motorcyle 的後煞(至少在七零年代後)是在右腳。
除非在市區行駛中,前後車距離過近,明顯需要爭取緊急反應時間,才把雙手搭在制動上,不然雙手都應該確實抓緊(此緊非緊也)握把,而不要去碰煞車。
還有一些東西,不過我要去吃晚餐準備回埔里了。祝大家週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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