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大火燒出機車停放的問題。今日中時論壇有一篇來自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林慶元的投稿:
嚴重傷害建築物及其內使用者的機車火災,在國際間防火科技先進國家的法令規範中未見有相關規定。大量參考國外規定之我國都市設計技術、建築技術與消防技術等相關法令,也因而沒有相關規定。例如都市設計中停放機車的區位,不要求考慮其發生火災時對周遭建築物的延燒危害;建築設計中不要求考慮停放機車發生火災時建築物外圍材料與構造對火災的防火性;而停放機車的半戶外場所如騎樓、川堂或門廳不要求考慮設置消防滅火設備。
車友 HellDiver 也為文一篇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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