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與媒體監督

中國時報:網路抗暴(陳豐偉)

Archive.org 也有一個類似的 project,雖然「典藏」策略稍有不同,但架構好像可以參考一下。不過若有個媒體中心來聚合資源,那麼要 host 在哪裡呢?頻寬和空間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水準?此外,節目交換網絡中心所面臨的 copyright 和 patent issues 等法律問題,是不是就要直接面對了?這會是蠻大的衝擊吧。

此外,因為我剛好 survey 到似乎可以用 Darwin Streaming Server 去 stream/push content(in 3gpp format) 給支援的手機在 GPRS 連線下吃。搞不好可以在商業邏輯滲透到 mobile media 前先搶下一塊地:意思就是說,公民新聞直達妳的手機(延伸:McLuhanizing Mobile Media)。如果連我都搞的定,那麼有紮實技術背景的人一定沒問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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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與媒體監督 有 “ 7 則迴響 ”

  1. 問了一下 google 大神,果然有很多人都用了「公民新聞」這個詞。應該是從 civil journalism 這個詞中譯過來的吧。嗯,我承認我真的看不太懂這個詞,中文和英文都不是很懂。journalism 前面用 civil 這個形容詞來修飾……。顯然是我想太多了。 XD

  2. 以目前寬頻連線的狀況來看,先有個方便大家作串聯、認養及回報的訊息集散地是比較簡單的。

    如果有人要調某天某個節目看,可以透過查詢,然後藉由 p2p 或郵寄光碟來交換。原本著作權法即賦予報導、研究者合理使用的權利,更何況若新聞、節目的內容原本即有觸犯廣電法或相關法令之虞,監督者協助蒐證,也可對疏於職守的主管機關形成壓力。

    講實話,中華民國政府的法律多如牛毛,想找到無法可管的case還不是那麼容易呢。如果法條或執法上留有太多灰色地帶,若不修法,那麼就該透過更多的抗爭與案例來加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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