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執法 年中來敲門

年中交通大執法準備上路,請使用公道的朋友們要多注意。基本上,我有相當多的意見。取締作為,與日地趨加嚴格,但最重要的養成和教育訓練,改革的動作實在少的可憐。沒有從源頭做預防和直接截斷問題之根源,已經是不明究理,此時卻又猛採取締策略,整個執法戰線,竟然拉長到整整的三年半。事後補救,防堵思維,長年下來,早就被證明了,Urhhh… 不是什麼高竿的作法。

取締分為三階段,由今年七月一日開始,一直到民國九十六年底。取締之項目和情境如下… 第一階段(今年七月一日起):

# 在快速或高架道路出入口跨越雙白線行駛
# 變化車道或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
# 四輪以上的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慢車道
# 四輪以下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機車優先道
# 跨越方向限制線(雙黃線)行駛者
# 跨越禁止超車線超車
# 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或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 行駛於非屬指定車種之專用道
# 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
# 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第二階段(今年九月起):目標是路口淨空與路權,重點取締項目:

# 違反「停」、「讓」標誌、標線專用車道
# 直行車佔用(暫停或行駛)左、右轉彎專用車道
# 左、右轉彎車佔用直行車車道暫停,致妨礙直行車通行者
# 汽車左、右轉彎前不先駛入內(外)側車道或相關專用車道即行轉彎
# 行至有號誌的交叉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壅塞而逕行駛入交叉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不依標誌指示違規左轉

第三階段(今年十一月起),目標為行人安全與路權,重點取締項目:

# 行進行人穿越道不暫停,不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 行人闖紅燈
# 行人未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道穿越道路
# 行人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中央分向島或護欄之路段,任意穿越道路

新聞來源:七月起 交通大執法 鎖定廿項違規中時電子報


探索更多來自 T.H. Schee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

發表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