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新聞稿文號197

資料來源:外交部新聞稿

文號:197
新聞日期:中華民國93 年12 月27日
標題:針對印尼大地震引發海嘯災情外交部遵照行政院緊急應變會議決議統籌協調相關救難及賑災事宜

內文:印尼蘇門答臘西岸外海昨(廿六)日發生強震及大海嘯,導致印尼四千一百八十五人喪生,斯里蘭卡逾四千五百人傷亡,印度南部及東南部海岸地區約有二千三百餘人喪生,泰國度假勝地普吉島及附近之PP島則約有三百人死亡,二百餘人受傷,其中包括一名我國籍旅客死亡,四位受傷住院,七名台商失蹤,馬來西亞亦有四十二人死亡。本次地震除造成受災國民眾死傷慘重及巨大財產損失外,亦有若干外籍遊客遭海嘯捲走以致失蹤,此乃有史以來因海嘯引起最嚴重之天然災害。

外交部於獲悉上情後,旋即於第一時間分別與我派駐印尼、泰國、印度、孟加拉及馬來西亞等五國代表處取得聯繫,並飭請各駐處與駐在國政府及相關單位保持密切聯繫,設法協查我於各該國受災區商旅國人之行蹤與傷亡情形,並與各該國政府相關單位協調瞭解我國有無必要派遣救難隊或醫療團前往搜救及提供相關賑災物資。

為及時展現我對各受災國之人道關懷,並展開具體救災行動,外交部業已遵照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於本(廿七)日上午召集政府各有關單位及救災機構舉行緊急應變會議中所作之指示,分別採取下列措施,對上述有關國家進行賑災及協助:

(一) 外交部已代擬陳水扁總統致各受災國元首或政府首長,對災情及災民表達我國關懷與慰問之電報,並已於廿七日電發予各有關國家元首及政府首長。

(二) 已宣佈我政府決定捐贈人道救助援款予各受災國政府,包括印尼十萬美元,泰國、印度及斯里蘭卡等三國各五萬美元。

(三)業已協調由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內政部消防署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鼓山世界展望會慈濟功德會等單位組成一個十人救難評估小組,於明(廿八)日上午攜帶賑災物資,包括帳篷、睡袋、醫療物品及食品等約三至四萬噸,前往印尼政府在棉蘭所設立之急難中心,協助賑災並了解災情實況,及進行評估我可提供之協助。

(四) 業已規劃由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為國內緊急應變協調窗口,整合各部會資源,透過駐外代表處提供各受災國所需物資資訊,以為我國人捐贈時之參考,並協調民間NGO設立捐款專戶,接受民間小額捐款。本案外交部緊急救災專線:0912-581007。

(五) 請漁業署聯繫我國內各漁會及漁業電台全力搜尋在泰國普吉島失蹤之卅五艘我國籍漁船。

(六) 外交部已於領事事務局網站發布橙色旅遊警訊,提醒國人近期內暫勿赴前述災區旅遊,以維護自身安全。

災變發生迄今,計有一名我國籍遊客死亡,四名受傷住院;另有十二位台商遭海嘯捲走,其中已有五名獲救,惟仍有七名失蹤。外交部已於第一時間飭請駐泰國代表處於廿七日派員前往普吉島,與當地政府、醫院及救難機構取得密切聯繫,並配合當地僑團及台商協助照料受難國人,予受難者家屬各種必要之行政協助。

外交部近日仍將繼續密切注意災情之後續發展,並持續與駐外館處及受災國政府保持密切聯繫,以人道關懷之精神提供受災國及災民各種必要之協助,以善盡我做為亞太地區及國際社會成員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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