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政府資料沿革初識

本文以 Fertta Communications 名義,與另外三位先進學者共同投稿台灣地理資訊學會年會之部分章節初稿。實際的狀況複雜很多,但除非一起動手做,否則光是看各國公報,我覺得很難摸出準的脈絡。台灣政府搞電子治理、數位政府還是開放資料,應該多了解非 Anglo-Saxon 國家們政策推動的精神。

美國的 Open Government

美國歐巴馬總統在2009年1月9日就任的是日,立即簽署了「透明與開放政府備忘錄(Transparency and Open Government Memorendum)」,以作為聯邦政府在未來四年的政策準則。備忘錄所揭露的準則包含了(一)政務透明、(二)公民參與以及(三)協同合作的政府(collaborative government)。2009年12月8日,在歐巴馬總統首度任命的聯邦資訊長和技術長領銜之下,在公眾諮詢的程序完成後,聯邦政府發佈「開放政府指令(Open Government Directive)」,要求聯邦預算與管理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針對聯邦各級單位明確訂定措施,以實現政務透明、公民參與以及協作政府的準則。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的提高政府效能,改造政府,以期許在21世紀能穩固美國的民主基石,促成民有、民治、民享的開放政府。

OMB 在「開放政府指令」提出四大主軸,包含(一)網路出版政府資訊(二) 提升政府資訊品質(三)強化開放政府文化,以及(四)建立政策架構。指令具體列出了數十項作業要點以及辦理期限,要求聯邦各級單位由資深管理人員主導,基於單位之各別專業,訂定該單位之開放政府計畫說明。例如在45天之內辨認出內部最具有價值的三項資料集(data set),60天內於公開網站,明確公布承辦狀況,以及在90天內,會同聯邦技術長辦公室,辨識落實開放政府的阻礙。目前具體的成果,可以在 www.data.gov 的網站上取得。

由於白宮的重視,加上大幅度啟用來自矽谷的科技人才進入政務體系,因此如美國太空總署、衛生部(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環境保護局(Environment Protection Agency)等大型部會,皆陸續以開放格式釋出巨量資料(Big Data)和演算軟體服務,促成民間近用,達到開放政府的實質效益。日前更為了因應資料釋出所可能產生的個人隱私侵犯。白宮也會同美國商業部,於2012年2月23日簽署「消費者隱私保護法案」(Consumer Privacy Bill of Rights),進一步在個人資訊以及開放資料的可能衝突之間,提供緩衝的保護傘法案。

英國的 Open Government Data

英國在公共部門資訊(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早在1786年即有性質類似的機構專職成立, 全權負責英國政府出版品的業務,機構則設置於英國皇室文具署(HMSO)底下。但在1996年後,為了因應時代的變化,歷經民營與合併的動作。到了2006年3月,由於民間對於英國地理測量局(Ordinance Survey)的資料釋出政策,申訴案件日益增加,英國衛報(The Guardian)遂發起了 “Free Our Data” 的系列報導,前後為期超過一個月。此舉在英國引起輿論普遍的關注。2007年6月,英國首相官邸委託民間機構,進行撰寫一份名為「The Power of Information」的研究報告,這是英國政府正式討論「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濫觴。這份報告指出了公部門資訊的巨大機會,並且彙整了由公民和國家所產生的資訊之使用以及發展現況。

報告指出,目前的政策工具和執行面都尚未充分把握機會,建議政府部門應該(一)歡迎並擁抱以使用者內容 (user-generated) 為中心的網路服務商以及其社群用戶,因為這些服務有助於追求共同的社會和經濟目標(二)提供資料給運用創新模式重製 (re-use) 政府公開資訊的民眾,當他們需要政府提供資料時,應在最大限度之內以保障全體公民長遠利益的方式提供,並且(三)為了確保公眾利益,應準備更為充分的資料(即使有時資料是不可靠的),並且協助可能因為此舉而被排斥於數位機會外的團體,取得競爭優勢。

2008 年 3 月,英國國會議員 Tom Watson 在前首相 Gordon Brown 的任命之下,成立「Power of Information」的工作小組,將開放資料提高到內閣的層級,具體擘畫英國公共資訊的未來發展藍圖。2009年9月,英國開放資料政府網站正式上線,成為指標性的開放資料網站。2012年4月,在首相辦公室數位長的擘劃之下,推出完全以搜尋引擎為基礎的政府入口網(www.gov.uk)。2012年5月,在現任首相的支持下,由網際網路的發明人 Tim Berner’s-Lee 主導,宣布完成募捐一千萬英鎊為營運的初期資金,成立民間的開放資料研究所 ODI (The Open Data Institute)。此研究機構的成立目的在於發掘公開資料(public data)的商業潛力,並且為英國國內之公部門和學術單位,提供創新育成環境。這是英國政府和民間發展開放資料的具體里程碑。

歐盟的 Open Data

歐盟雖然在開放資料的發展較鄰近英國為晚,但在歐盟執委會 2003/98/EC 指令,已具體揭露歐盟執委會在鼓勵各會員國對於公共部門資訊的再用(re-use)的立場。2011年9月,歐盟執委會(EU Commission)提出了「開放資料戰略」(Open Data Strategy for Europe),預計可為會員國創造出每年超過400億歐元的產值。執委會代表 Neelie Kroes 說明目前業界在取得公共部門資訊,面臨了不少的困難。在一份執委會委託六家私人機構的共同研究報告也指出,相較於美國而言,歐盟各會員國在開放資料的應用仍處於落後的局面,尤其是在地理空間資訊的部分。委員會所調查的受訪者中,有將近80%的人表示,他們對於地理空間資訊取得的挫折,主要來自於高昂授權費用障礙,沒有明確的再利用規範和慣例,或是無法確認資料的擁有者到底歸屬於哪個機關等問題。

在美國和英國開放資料網站的影響之下,歐盟各會員國和城市,如荷蘭、義大利法國、葡萄牙、西班牙等諸國,則是接連在「開放資料戰略」宣布後的2011年底,競相推出官方的開放資料網站,成為一股方興未艾的風潮。

聯合國的 Open Geo Data

在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委員會 E/2011/L.15 號決議草案裡,提到了建議委員會是否可以考慮設立一個聯合國全球論壇,以提供各國和其他有關的各方利益相關者交換訊息,尤其是以下方面的最佳做法:法律和政策文書、機構管理模式、技術解決辦法和標準、系統和數據互操作性,以及確保容易、及時地獲得地理信息和服務的分享機制。透過委員會的正式決議2011年第66號通函,於韓國首爾建立的聯合國地理空間資訊委員會(GGIM),並且舉辦了第一屆「聯合國地理空間資訊管理論壇」。委員會成立的目標是致力於規格標準化、地理空間資料的近用(accessibility)和相容性、開發中國家的地理空間資訊建設,和建立強健的空間資料基礎設施(包含航海領域)。

在第二屆論壇召開的之前,GGIM 於荷蘭阿姆斯特丹的 Geospatial World Forum,特別邀集各新興領域之專家,進行 GGIM「願景工作小組」的第一次聚會,針對願景宣言的產生進行討論。討論的議題聚焦在:地理空間資訊的產製、維護以及管理的未來趨勢、相關法律與政策的發展、新一代技能以及訓練機制的發展、國家級地理空間資訊中心角色的改變,以及私人機構以及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的角色。在專家徵詢的過程當中,Open GIS 佔了所有回函徵詢意見相當重要的比例。執事之故,在今年(2012年)於紐約的 UNCE-GGIM(UN Committee of Experts on Global Geospatial Information Management),將針對願景工作小組所提出的共識結論,辦理更進一步的正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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