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時論廣場的三篇讀者投書:〈交通法規高道德難執行〉、〈國人不守法罰單當然多〉、〈保持速限內罰單不上門〉。
第一篇,整體方向我同意,但是盲點在於:
其實台灣交通罰單高居世界第一,根本的問題,是再於行政機關在制定交通相關法律草案時,是以最高的道德標準制定,完全沒有考慮到台灣是世界人口密度數一數二高的地方。
不妙,交通法規的制定不應該是以「道德」為標準,而是以科學和人性為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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