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早該揚棄處罰思維

四十年的鴻溝 永遠的落差〉:

日本:揚棄處罰思維,1960年「道路交通取締法」廢止,同年「道路交通法」生效。運轉者教育新時代的來臨

台灣:擁抱處罰思維之「交通大執法」繼續橫行,2004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仍在實施

資料:

延伸:

跟各位最為密切議題,就這麼的毫無著力點。就算妳被罰到爆,也還是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和他人。用正向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吧:

PICT0064-1 PICT0069-1


探索更多來自 T.H. Schee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

發表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