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寶德〈東森星期講義/怎麼美化台北市〉:
如何取締機車,是改善都市環境品質的重要因素之一。機車不但造成交通紊亂,而且污染空氣,破壞街面與人行道的安全,侵犯步行者的權益。世上沒有一個令人尊敬的城市允許機車成隊的橫行。
喔?那我們來學廣州市的做法,〈07年元旦起廣州市區全面禁摩25萬摩托兩月後到死限〉: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根據計劃,2007年1日1日起,除執行任務的軍警用摩托車外,廣州禁止摩托車在市區範圍內行駛。廣州市目前登記在案的26萬輛摩托車必須在2007年1月1日前辦理報廢或遷移手續。
廣州市如此做法在內地也是頗絕,除我們熟悉的市區「禁摩」外,連強制遷移和報廢都來了。感謝天,還好漢寶德負責的是博物館,不然廣州市和台北市將成姊妹。
為什麼一看見台灣的機車氾濫,總是想超捷徑解決問題?捷徑就算抄成了,其後果biting back的影響,可不是只遺禍區區幾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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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不是慢車,就應該提高150cc以下的車稅至少2500元以反應其污染的成本.
摩托車本來就不是慢車,跟四輪的汽車一樣是快車。
連相關的交通法規也是定義在快車的。
但是摩托車卻被當成慢車對待。
久而久之,很多人就以為摩托車是慢車。
http://www2.tku.edu.tw/~tmtx/teachers/aluo.html
羅孝賢教授在淡江的教學平台網站
老師對摩托車的管理做過不少研究
就幫忙宣傳囉 :)
台灣的機車文化是既成的事實,大家不喜歡的應該是那種急躁不相讓的感覺,但那種感覺在整體交通中其實也存在著,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也滿滿的,大家是不是都住在偉大的都市啊?轉個環境,世界上可是有很多偉大的鄉村歡迎機車成隊橫行!不過RIDER氣質要好倒是真的。自行車真的要推,除了減少西歐兔的排放,還能讓人心向上同時向善(因為隨著大腿肌肉擺動,心情也變好)。反正我就是兩樣都愛,就是不要叫我開車。
剛剛看完了《機車收費與管理》,裡面講的其實類似去思考「如何取締機車」之另一積極面向。而機車屬於汽車而非慢車這個觀念第一次看到,受教良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030/17/5v1d.html
這個如何?我覺得很有誠意。
《機車收費與管理》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所副教授 羅孝賢
按一下以存取 940610-6-2.pdf
我覺得漢寶德不愛台灣,他總是以一個殖民的角度來對待台灣議題。但是漢寶德說的是:取締不良排氣或老舊、亂停放的機車,而不是禁止機車,這點我倒是同意。但根本的解決應該面對龐大摩托車族的需求。
“世上沒有一個令人尊敬的城市允許機車成隊的橫行。
”——所以說,全世界的狗屎都是一樣的,不論是臺北市長還是廣州市長。
不不不.. 小市民並非買不起汽車而買機車,實在是很多時候汽車在台灣,並不是個划算的交通工具。
機車在台灣真的太多了,沒錯,但是,當局不但拿不出一個像樣的機車政策,就連自行車政策也是口號掛帥。以台北為例,當攜帶自行車進站比自己開車還貴、當直排輪鞋都被拒絕在捷運之外,行人怎麼可能讓樂於離開機車族的身分?
與其說台灣的機車太多,為什麼不改成說:台灣都市的大眾運輸做的太差??小市民又買不起汽車,所以只好被逼的選擇機車當作城市裡面的長途運輸工具。
漢寶德說的沒有錯啊!台灣的摩托車真的太多了!尤其是台北市,每天都可以見到大量的摩托車在危險的車陣中穿梭,不然就是在小巷中橫衝直撞,也可以看到一堆摩托車就大剌剌的停在人行道上,這種狀況不論巴黎或柏林等任何進步的城市我可從來都沒見過!
世上沒有一個令人尊敬的城市允許機車成隊的橫行。
這句話的根據是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