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車廠 Logo 矩陣
June 30, 2004
算是一種表現手法,拍攝各車廠的 logo,組成一個矩陣,倒也有一種美感。我把原出處的圖抓下來後,拿掉內嵌的 URL 和重排列。
這手法,若七月四日的遊行照舊舉行,也可以拿 apply 一下。比如說,大頭貼(安全帽)或是後胎紋排排照。玩點有趣的,某些電子媒體應該會有興趣。








圖片來源:
http://www.intermot-muenchen.de/id/12306
颱風動態 看透透
June 30, 2004
實況,大約有四十多台分布在全國各地。可以在白晝時間拿來「監看」各地之風雨狀況:http://twcam.www.gov.tw/webcam/
Bloggers 主力族群調查
June 30, 2004
Bloggers 主力族群調查(from Blue Vista / MarkWu from Blogads)
分析結果出人意外,顯示bloggers並不是一群小毛頭,其中 61%分在30歲以上(30至40歲的佔30%,而高達37%甚至居於41-60歲之間)。而至少近40%的bloggers絕對不是窮學生——家戶年收入達9萬美金——以2004年6月的匯率33.64來看,超過三百萬元台幣。在所有填答的blogger中,有79.1%為男性。而女性blogger的平均年齡要長於男性,僅有不到20%為19至30歲,而41至60歲的女性blogger高達47.5%。
bloggers 的線上購買行為,在書籍方面,有超過50%的填答者表示,過去六個月中,他們至少曾花費50美元消費;而亦有高達23%的bloggers曾花費100- 199美元買書。Bloggers顯然也很愛看雜誌,36.6%的bloggers在雜誌項的消費額達20-99美元。此外,47%的bloggers曾花費超過500美元購買機票,25%的bloggers在線上購買消費性電子商品的金額,亦高達100-499美元。
Y!新首頁 測試
June 30, 2004
中華電信:光纖100M到家
June 29, 2004
中時電子報:中華電信:光纖100M到家
回溯:
* 掐喉的 HiNet
* 建置寬頻光纖網路是政府當務之急(蜂報)
* BizTech Special — FTTHの衝撃(nikkei bp)
挺遛鳥俠 學生今赴台塑抗議
June 29, 2004
中時電子報:挺遛鳥俠 學生今赴台塑抗議
延伸收聽:「bird」英文教學(via 恆春兮)
延伸閱讀:
* Scums only care about sex(mengjuei)
* 守信無罪,裸奔有理-搶救遛鳥學生行動聯盟連署說明
* 遛鳥俠過在輕諾(柔韧的原乡)
聯合報關於 Wiki 報導
June 28, 2004
Gates淪陷 也來玩Blog?
June 28, 2004
【賽迪網訊】6月28日消息稱,據知情人士日前透露,微軟公司董事長比爾-蓋茨有可能推出自己的Weblog站點。在業內,比爾-蓋茨素有“後來者”的稱號,就像當初錯過互聯網一樣。如果蓋茨此次果真加入“blogger”一族,那麼又再次印証了這一說法。
交通管理者思維
June 26, 2004
車友「蝦球」針對交通管理者對於摩托車管理思維的看法。
—- start —-
管理者的思考模式或許是這樣的:
* 車種分流vs速度分流–>台灣機車太多,宜採用車種分流
* 混合車流造成道路服務水準下降、事故增加–>分道行駛–>道路幾何空間不足–>犧牲部分車種–>大貨車、機車首先拿來開刀
* 機車是主要交通工具–>安全性低所以需要保護–>現階段主客觀條件不齊備–>禁行機車最省事
* 分道行駛–>高速道路當初沒考慮機車–>評估後無法設置機車專用道–>混合行駛有安全顧慮–>機車機動性高所以不需要太多空間–>壓縮或禁止機車空間
* 重型機車使用目的以休閒為主通勤為輔–>沒必要讓重車佔用主要道路空間–>數量少所以不需要特別更改設施與法令–>重車不構成一個交通/運輸課題–>不了了之
這是小弟這陣子聽了一些道路改善工程公聽會,顧問公司和交通局官員給我的印象。
—- end —-
牌稅演化史?
June 26, 2004
轉自:RUN2W論壇。數據正確與否,待考。 —- start —-
基於「租稅公平的精神」和現行「使用牌照稅法」之「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劃分等級」,中華民國的牌照稅演化史根本是「爛帳」。
除了民國 37 至 39 年間大客車和大貨車的稅率百分比之外,現行的機器腳踏車稅率是有牌照稅史以來,所有種類的車輛當中最高的。
這合乎「租稅公平的精神」嗎?
民國 36 年,
(200%) 乘人小汽車:每輛全年最高不得超過國幣三萬元。
(100%) 課自用者,照營業者減少二分之一徵收之。
(333%) 乘人大汽車:每輛全年最高不得超過國幣五萬元。
(333%) 載貨汽車:每輛全年最高不得超過國幣五萬元。
(33%) 機器腳踏車:每輛全年最高不得超過國幣五千元。
民國 37 年,
(400%) 乘人小汽車:每輛全年國幣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
(100%) 課自用者,減少四分之一徵收之。
(640%) 乘人大汽車:每輛全年國幣八十萬元至一百六十萬元。
(640%) 載貨汽車:每輛全年國幣八十萬元至一百六十萬元。
(160%) 機器腳踏車:每輛全年國幣二十萬元到四十萬元。
民國 39 年,
(25%) 乘人小汽車:每輛全年五百七十六圓至一千四百四十圓,
(100%) 但在動員戡亂期間,私人專用汽車應增加四倍徵收之。
(11%) 乘人大汽車:每輛全年三百二十圓至六百四十圓。
(8.3%) 載貨汽車:每輛全年二百四十圓至四百八十圓。
(1.67%) 機器腳踏車:每輛全年四十八圓至九十六圓。
民國 44 年,
(10%) 乘人小汽車:每輛全年二百四十元至六百元,
(100%) 但在動員戡亂期間,私人專用汽車應增加十倍徵收之。
(5.3%) 乘人大汽車:每輛全年一百六十元至三百二十元。
(4%) 載貨汽車:每輛全年一百二十元至二百四十元。
(0.8%) 機器腳踏車:每輛全年二十四元至四十八元。
民國 51 年,
使用牌照稅應就交通工具種類現值引擎馬力載重數量使用方法分別自用營業劃分等級課稅。
民國 60 年,
使用牌照稅,應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器行駛之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劃分等級
民國 90 年,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劃分等級
以 601cc 做比較:
(50%) 營業小客:$2,160
(100%) 自用小客:$4,320
(41.7%) 大客和貨車:$1,800
(533%) 機器腳踏車:$23,040
以 500cc 做比較:
(55.6%) 營業小客:$900
(100%) 自用小客:$1,620
(55.6%) 大客和貨車:$900
(333%) 機器腳踏車:$5,400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