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閱讀:《網路分級制度 來真的?》
(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十九日電)為了確保網路的純淨空間,由新聞局與專家學者、網路業者及社會公益團體共同催生的台灣網站分級基金會,上午正式成立。新聞局長林佳龍(新聞、網站)說,基金會成立後不僅象徵台灣網路進入分級時代,而且也有助於和國際接軌。
姑且不論分級制度是否合宜,或是執行面推行的一大堆問題。我想到的是一些更麻煩的東西。
這則關於基金會成立的新聞,是在上個禮拜才看到的。天啊!基金會已經要成立了,但是真正在使用網路的朋友們,卻完全好像是在最後成立的前一刻,才知道這個消息?
明年此時,我相信分級制度的推動一定會相當的吃力,並且很可能落的像「交通大執法」一樣,做白工的成分居多。「網路分級制度」這個和網路使用人口如此息息相關的決策過程,竟然是可以這麼的offline,這麼的不網路。那麼「電子治理網路參與論壇」,我想,就讓它繼續保持是個研究案的態勢吧?
如果是要從透過入口網站做分級制度,那麼找相關從業人員出席,這是可以理解的。不少人的網站畢竟還是托管在portal底下的服務。直接透過他們修改使用者契約,在適當的時機加掛個應景的分級制度標章,這似乎不是什麼大問題。這模式跟去年初「無障礙網路標章」推動的情境有點類似。可是呢,目前散落在非入口網站轄下的這許多網站,規模大小不一,性質多元。那麼,一個建立在傳統審核平面出版的分級制度思維,是要怎麼套用在瞬息萬變的網際網路上?例如和MSN Messenger結合的Social Network服務平台「Lemontonic」,我就想不出來可以怎麼去分級?愛情國小呢?人際關係在網路上的互動要怎麼分級?還沒有產製出來的內容要怎麼分級?這就是傳說中「Pre-emptive」的分級方法?還是網路分級基金會沒有想過,或是刻意忽略這一層的問題?
集體跳槽到非.tw網域,邁向.info是美麗新世界吧。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是一個公民,如有任何和網路規範有關的法令,欲予加以施行,那我有什麼樣的管道,可以參與決策的過程?從有效利用預算的角度來看,如果我是決策者,我要怎麼讓網路的聲音進入決策的過程?如果我是林佳龍,我對網路並不是那麼的了解,那我新聞局這邊,應該每次都找入口網站業者嗎?或是,我可以從現在開始,間接培植民間團體他們利用網路來參與決策過程的back chann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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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品分級(jed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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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很贊同你的說法,
請問我能否引用在我的文章裡頭?
我覺得兒福法正正是問題的根源哩
由法律來要求父母與社會為了兒少必須怎麼怎麼做
而且是透過處罰(挺嚴重的處罰)
這樣的邏輯是不是合理呢
歡迎來這裡看看、討論
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icr/
如果就兒福法, 網路分級的立意是良善的. 讓兒童免於受不當的網路內容侵害, 是一件好事. 我也是為人父母, 會舉雙手贊成. 但該基金會執行層面一定要重新檢討(如管轄.tw結尾之網站, 無法管理p2p服務等)…這個基金會, 做法之不智, 成立手法之粗造, 連外行人看了都搖頭….
有一位日本網安專家曾經告誡我: Government is somehow stupid, and the worse is that they think that they can do something for the Internet. I am more than happy to agree with him now.
Ching @ TWNIC
ps TWNIC同仁還是很有良心的. 請大家還是要繼續支持.tw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的迷思
http://reset.dynalias.org/blog/archives/000316.html
唉,這個決策一般人能夠參與是很難的。
整個內容分級規劃得並不好,在下有一點文章與想法願意和大家分享,有感想的話就迴個響吧。
http://ivan.us.to/gblog/archive/category/?weblog=1&id=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