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幾年前剛改車牌的時候,小客車規定前面兩字為英文、後四字為數字。沒多久之後,發現牌照不夠發,改為前兩字英文字母或是阿拉伯數字;過一陣子後牌照用罄,新增前四字加上後兩字的排列。目前領牌的新小客車,我已經不知道有什麼規則可循了。:(
所以責任的追究該落在誰的頭上?這算是嚴重的問題嗎?怎麼牌照每幾年就要來個大檢討?近日,又耳聞交通部明年起將逐步推動全台1800萬輛汽機車,全面更換反光防偽車牌,並在汽車擋風玻璃加裝第三防偽牌照。天啊,我又不免開始搔頭,在尚未全面換發的時候,車界可以做些什麼事來防止再次的疏失?
延伸:『交通部:新車牌 強調防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