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一)

休息的兩日間,又看到了兩則涉及砂石車和機車事故的新聞報導。就寢之前,速寫怒氣。

路權,對,就是各種車輛的路權。不管是叫做機動腳踏車/摩托車/機車/速客達/轎車/房車/卡車/托車/連結車,都有路權。沒有路權的觀念和執行維護的架構,就絕對會非常容易再次發生機車在待轉或停等區被欲右轉前行上交流道的砂石車掃搗的意外和悲劇。這傷心的,不祇是另外一個家庭而已。 在台灣,違反合理路權的駕駛行為是常態。違反路權,反而甚至常能保身。這個兩輪和四輪駕駛者互相侵犯路權的穩固共殘結構,是長期以來的國內交通施政蓄意忽視路權與道安教育的惡果。

摩托車\速客達在停等前(行進間),讓二輪和四輪的車輛分享道次,是一個「捨道安就機率」,讓駕駛者和機車騎士互相競逐於都會叢林中以求生存的最主要的錯誤之一。目前台灣的掛牌機動車數量的道路吞吐,讓互相尊重的路權觀念,根本只能存在於理論之中。以考試哲學替代訓練認證,以補習和場地駕駛取代道路實考的措施,更是數十年來所有用路人的最大殺手。

四輪車逼擋兩輪車,兩輪車搶切四輪車路線。用路人間沒有互相尊重路權的觀念,交通政策又嚴重放任機率去決定駕駛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台灣的最後之瘤,是不是道路?

部落旅遊指南(ride around Taiwan from a blog)

一個芬蘭部落格上的旅遊指引。真實的程度,我想,連 Lonely Planet 還是 Bruckman 都不是對手。

透露一下新計畫。新書寫到差不多的時候,我會利用今年七、八、九月的時間將台灣三百一十九個鄉鎮走完。旅行的工具是 Vespa 的小速克達(scooter)一輛,當然還有我電池已經報銷的 Hp Omnibook 6100。無論如何,我會想辦法在旅途的過程當中,書寫完整的旅遊部落格。 沒關係,別為我擔心,我有三次環島(in 24hr, or 3 days, or 7 days)、一日三條橫貫公路完走(北中南),台一到台二十一線全部走透的經驗,也有澳洲雪梨(Sydney)騎到柏斯(Perth),還是倫敦(London)到愛丁堡(Edinburgh)的戰鬥能力。體能上不是顧慮,而安全上,我也會盡萬全的準備(so this blog will not be orphan)。另外,我也預計利用這一次來為以後的摩托環球旅程做個小暖身(yes, this is sorf of like training for major triathlon meets)。難度,目前當然是比不上藤原寬一。不過我實在不想要一直都那麼悲壯的旅遊。

靜待後續發展。Yes? Slogan for this trip? Well, “Blog for the Love of this Land," maybe. 怎麼樣?贊助張貼紙?=)

英國衛報:Easy riders of the fast tracks prove a roaring success

* 英國衛報的報導:Easy riders of the fast tracks prove a roaring success
* 中時論壇:汽車廣告 典範已遠?

一則新聞和一則評論,讓我想到駭客任務第二集中,讓眾人盛讚的 Trinity 駕車技巧。Trinity 在影片中於高速公路追逐,駕駛 Cadillac 和騎乘 Ducati,驚險躲過眾 agents(and bad guys) 的槍彈追逐。在我看來,其實是非常的有趣。 Trinity 在駕駛 Cadillac 的時候,一副酷樣。可是很明顯的,她其實非常緊張。即使她不緊張,她的動作也會讓她的身體很緊張。這麼一來她的駕車表現,無論是在車體反應的掌控還是速度的維持,都很難做到完美。

注意觀察一下,她的兩肢皙白手臂在駕車時,過於打直,整個都搭在方向盤上。你可以為她辯護說因為臨時找到一台車想逃命,所以沒機會把座椅和方向盤間距調整過來。可是我認為這不是藉口。她至少可以把身子稍微挪前,讓雙臂與方向盤間的夾角小於150度。這個坐姿對她來說會更適合。

但這時候會有另外一個問題。這樣子的駕車姿勢看起來會很「輕鬆」,完全不符合大眾心目中競技車手的形象。整齣戲劇的視覺張力,也會因為這一個小動作看起來太過「悠閒」而失去速度感。不過真實的情況是,你想要在 race track 上越快(或是在 Isle of Man 跑環島公路),就必須在某些動作的執行上越從容,這也是上面所舉的那一篇英國衛報的觀察結論。如果你對 Rally(e) 賽事有研究,你也可以試著觀察真正車手(例如 Richard Burns)的動作和 Trinity 有什麼程度的不同。

所以第一個要了解的是,螢幕上的駕車技巧通常不是真實的狀態。在車來人往的市區公路上,動則無預警穿梭超越,以為自己是「馬路小英雄」,還是少做的好。郊區,最好是有限度的放肆,或是把自己的極限 buffer 留多一點。

Schee 的摩托文化教室開張。Oh 不,我錯了,英國衛報引用「Easy Riders」 只是為了和美國的那一部電影呼應而已。

多向觀省 – 談交通違規罰金減半與道路安全(二)

前文:多向觀省 – 談交通違規罰金減半與道路安全()
蜂報:司機接連自殺事件的背後()

註:我同意蜂報上這篇文章的統計資料,但是不同意原作者在第二篇文章對於吳桂慶駕車撞總統府一事的詮釋角度。在此就用這一系列的文章,作為回應的背景資訊。

繼續前文的討論。除了在路口招乘計程車是危險的行為之外,在一般道路上招車,也有許多可以注意的地方。 如說在一條路段上兩旁都停滿了車子,那麼你在招車的時候,可以注意先「預留空間」給計程車切入。計程車在切入外道準備載客時,勢必會影響到後面來向的交通。如果你沒有細心地考慮到這一點,那麼即使不是在路口招車,所造成的交通影響也不會遜於前者。一條帶狀的停車地段,你可以試著選取在「間縫」中招車,如此一來,計程車在切到你這邊的地點時,對於後方來車的阻礙也會少了許多。這還有幾個好處:

# 讓後方的機車/汽車不必因為計程車突然停下來而臨時切入內道(通常是快車道)
** 臨時切入內道通常會造成後方車反應不及
** 臨時切入內道造成後方反應時空間減少,會增加事故發生的機率
** 如果後面來的剛好是公車,那機車臨時切入內道,下場可知
** 因為台灣本地的機車在切換道次時九成九不會打方向燈。汽車的比率相對而言低了許多,但是因為車體比較大,所以在諸多變數的相乘之下,還是非常危險。你的招車動作因為預留了空間讓他們通過,所以可能讓他們撿回一條性命,或是避過可能發生的意外
# 讓你有更多的餘裕上下車
# 讓計程車減少因乘客在違規地段招車而必需做出違規的駕駛動作,換句話說,減少你在共犯結構中無意識擔任共犯的次數

關於如何安全且「負責」的招租計程車方法,我們還可以在另闢專文討論(甚至在每一個國家或地域的技巧都不同)。不過這不是本文的 main topic,先到此為止。有興趣討論的朋友可以直接點選 comment 做回應討論。

所以即使你對於現行交通法規沒有置喙的餘地,但在一些道路生活的小細節上,你還是有太多可以馬上做的動作。這些動作一點一滴都會改善我們的被人罵到臭頭的道路文化。絕對不要低估了你能夠做出的改變

芬蘭的罰金上限

我在查國內關於芬蘭的 Helsinki Virtual Village 所撞見的資訊

警察用手機開罰單

「在芬蘭機場可以用手機買可口可樂」的傳說早已不是傳說了,芬蘭的無線上網程度到底到了哪裡呢?有個關於超速罰單的例子可以給我們一點兒線索。去年八月某個晚上,芬蘭二十六歲的網路新貴捷柯.萊梭拉(Jaakko Rytsola)開著他的法拉利Mo-dena 360在赫爾辛基的大街上,突然間一個警察出現,攔下他,告他不當駕駛, 接下來的動作就是開張罰單。

在台灣,違規變換車道的罰款是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但在芬蘭這個社會福利國度,錢賺得越多、就要對國庫做出更大的貢獻,這點同樣適用在罰金上頭,而且沒有上限,充分實踐「懲罰要能讓人有所警惕」的信念。

萊梭拉沒有超速,只被罰相當於十二天所得,警察掏出了手機,按幾下,當場獲得了萊梭拉去年所得的數字,計算出一個數字:罰款三十萬芬蘭幣,相當於四萬四千五百美元,約新台幣一百四十六萬元。

參考一下。

Allmoto.com 進行結盟合併

AllMoto joins BikePoint

Two of Australia’s top motorcycle web sites have joined forces this week, with AllMoto.com merging into BikePoint. Long time bike journo and mag editor Guy Allen is ringmaster of the new operation, which started up on June 1, and he reckons you’ll be hit with some exciting new features as time goes on.

錯誤的資訊一則(from udn.com)

我發現,只要針對兩大報的網路新聞做更正撰寫的動作,就可以有數不完的素材。以剛才從 u2u 的上看到一則〈 [03:18] GP摩托車賽 飆出時速328.9公里〉一文來說,就是有所訛誤的報導。我更正如下。

重型機車的最快時速是多少?答案是時速三百二十八點九公里!

第一句話就有問題。本次賽事所創的紀錄是 Moto GP 的場地紀錄,而不是重型機車的紀錄。下一段:

卡比羅西上一次的世界紀錄是在賽季前於巴塞隆納測試時所創下,而這次所創下的紀錄時速則高達三百二十八點九公里,

不,這不是世界紀錄,這是 circuit record – 場地紀錄,也是摩托大獎賽的最快紀錄。但是,二輪車的「世界紀錄」是由 FIA 所認可的。Moto GP 是 FIA 授權,有資格進行紀錄認證的單位之一,也是會員。但是廣義的世界紀錄,認可權還是在 FIA 手上。FIA 進行世界紀錄的速度認證是有「級距」之分的,這頗類似拳擊的量級。Moto GP 參賽車輛的排氣規格,目前多在一公升上下,因此會有相對等的級距,或是列入無限量級。吃汽油和吃其他燃料的車種,紀錄有時候也會分開。報導前置的準備,若沒有查證的時間,或許就將機會,考慮開始分給部落客吧?

類似這個錯誤的陳述和報導另有一例:「馬拉松的世界紀錄」。很遺憾,根據 iaaf.org(國際田徑總會)的條文,馬拉松只有 best performance(最佳表現),沒有世界紀錄。

回到比較綜觀的角度,部落客可以怎麼樣來和傳統新聞媒體,「共創」一個讓新聞報導 less error prone 的參與架構?以這則 u2u 上的新聞為例,我大概可以在十五分鐘左右以部落客的身分(if i were a reporter, things would be different)將新聞更正,並且發布到整個網路上,備齊相關官方文件和資訊(以前寫過類似的文章),中文英文都可以。這,有沒有什麼啟示?

再換個立場。一直做更正的動作,也不是長久之計。真正專業的聲音,如果能繞過代工,那會是什麼情景?或這樣問:「讀者需要的是什麼?那,簡潔有力的專業,可以吃到 public attention 的糖嗎」?

延伸閱讀:〈Getting it Right〉 – poynter.org

三偏關於交通罰責的時論(來自中時)

中時時論廣場的三篇讀者投書:〈交通法規高道德難執行〉、〈國人不守法罰單當然多〉、〈保持速限內罰單不上門〉。

第一篇,整體方向我同意,但是盲點在於:

其實台灣交通罰單高居世界第一,根本的問題,是再於行政機關在制定交通相關法律草案時,是以最高的道德標準制定,完全沒有考慮到台灣是世界人口密度數一數二高的地方。

不妙,交通法規的制定不應該是以「道德」為標準,而是以科學和人性為出發。

多向觀省 – 談交通違規罰金減半與道路安全(一)

對於近日已死諫作為抗議交通罰責過重,或是警方以績效為名,開具交通罰責單據做為籌措地方政府財源之作法,我深感遺憾。然而,令我更為憂心的是後續媒體報導的慣常「近焦」、輿論民情之短視,還有集體性「單向投射式反省」的現象。 首先是媒體慣性的近焦。女友寫了一篇不太一樣看法的文章,我認同她的觀點,但是我的表達會很不同。

警察是否濫開罰單與政府變相搶錢 – 我們先來看第一個議題。是否濫開罰單,「濫」字定義的不清,公眾缺乏讓議題成熟醞釀的耐性,就是近焦和失焦的催化點。濫字之說,起源於何?是因統計下台灣的罰單數量勇冠全球,消息揭露之後給予了背書?還是另為有它?或是多皆有之?

第二個是「政府的變相搶錢」。這是比喻,不是嚴謹的論述,所以不足為評。為評無大用,太多自由心證的場域。或是真要評之,難度很高,不宜在短文間驟下此論。可是,鮮明的字串,好記、好用、也好做報導之根植脈絡。「變相搶錢」一詞,於是在台灣的公共論述史上一次又一次的被重複使用,演變為攻擊和防衛間相當薄弱,但卻是唯一的使力槓桿。採用這個比喻,就是一個便宜行事的錯誤。

我提出幾個建議和看法。第一個是,罰金萬萬不可減半;第二個是,民眾馬上可以做的是開始檢討自己的道路行為;第三,相關的立法權責單位,無論是現在和過往,對於台灣道路安全惡化到幾無返途改善的情況,需要負完全的上游責任。

關於第一點:為什麼要有罰金?罰金的社會目的在於?罰金的個人社會心理意義為何?罰金的阻嚇作用之成效?罰金的上下限和國民生活的平均所得之相關性為?罰金所根據的法令授權,其制定的意義為何?相關法令是否合宜?法令是否有時代性?法令和執行的關係?執行面和實際執行行為的落差?執行取締的技術?執行取締的技術?

上面的這些問題要不要問?該不該討論?有沒有必要討論?可以討論到什麼樣的程度?要討論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建設性的價值?誰來討論?討論要如何轉化為共識?討論的過程、結果、心得,要如何成為下一個討論的巒生、衍生、或是分生的肩膀?

你認為問這些題很愚蠢嗎?是玩文字遊戲嗎?還是太過複雜?不,我一點都不這麼認為。你看看,台灣的道路狀況是什麼樣子?用路行為又是如何?你希不希望改進?你願不願意親身體驗一個更為尊重「人」的道路環境嗎?你覺得在這麼多檢討和新聞之後,仍然沒有本質上或是比較大幅度的改善。那這會不會是,我們多年來在問問題的時候,就是問錯了;在討論的時候,就是偏向近焦和失焦;在實際開始有所作為行動時,就是短視的再一次呈現?

所以這個 Gordian Knott(需要全新觀點才能解套的死結),要怎麼解?

我不談道德,只談法律、安全、科學、和人性。道德很多時候不是人性,我沒有辦法以道德來訴求道路安全的極大實現。法律、安全、科學和人性,四者在道路的情境之下,都比道德來的太好掌握。

直接或間接使用「道德」來訴求道路安全,是歷來政府的無能,也是我們所處文化圈習性影響下的悲哀。政府是人民所選,所反應,所以這也都是人民的無奈和原罪。

回到第一點。罰金為什麼不可以減半?醞釀減半的背景是什麼?減半所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解決這個問題後對於整體道路安全環境的提昇,有什麼樣的幫助?以目前罰金減半的訴求來看,想要解決的是「民怨」,你認為對不對?

會造成民怨的原因是什麼?罰金?罰金的額度?罰金的種類?個人收到交通罰單的次數?交通罰單繳納的不便?交通罰單寄發到登記戶籍地無法收到的比例過高?繳納罰金時監理處承辦人員給的晚娘面孔和頤指氣使?交通狀況無法不違規?人家違規為何開單到我頭上?為什麼是我?攔檢員警態度不佳?被攔檢時我不是很高興?被媒體機制放大的情緒?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我們先孤立罰金這個議題,來單純看英國的例子。在英國,臨檢時發現法定酒測值標準,可處最高六個月拘役、或易科上限罰金五千英鎊,並且同時由法院強制吊扣為期最少十二個月的駕照。五千英鎊是台幣二十六萬以上。不只如此,十年內若累犯兩次以上,則法院可強制吊扣駕照最少三年以上。不合理嗎?讓我告訴你,若酒測超過法定值兩倍半、十年內在吊銷駕照期間仍駕車遭臨檢達兩次以上,或是拒絕酒測的下場是,由法院強制交付駕駛 DVLA(類似台灣監理處) 下之醫療部門接受評估是否為酒精中毒的病患。若評估結果確立,則法院有權無限期吊銷駕駛的駕照,或是乾脆裁定為「不適合持有駕照」的個人。

台灣現在當然沒法如此執行。於罰金金額、於後續執行面,都是如此。前端的罰金金額好解決,後續的動作,我們沒有接續處理的能力和架構。

好的,重大交通違規沒有異議,是該罰,而且也預估會排除在這一次罰金減半的芻議外。可是你知道嗎,其實因為小違規的累積所造成用路人傷亡、生命損傷,還有社會的成本,原比顯而易見的危險駕駛行為,來得更為可怕?

讓我告訴你,有沒有在路口招過計程車呢?你知道嗎,如果你在路口太近的距離內攔車,其實就是助長計程車違規臨停的共犯?如果你在紅線招車,也是一樣?那好,標線不清,紅線區域我們先不算。法令是沒有規定乘客不能在路口招車,可是你知道,如果在路口招車,你的這個舉動,造成計程車的臨時切換路線或改變速度,這對於同向的後來車,還有垂直路口動線上的來往車輛,都是安全上的極大威脅?你不經意的小舉動,輕則造成堵塞,重則導致交通意外,你有想過嗎?這只是天天在台灣道路上演的數不清小違規和習性,所造成嚴重影響的一個例子。

還要我舉其他招計程車時的例子嗎?我想不必了,you get the idea。你的一個動作,一定會讓其他的用路人連帶受到偏向安全或是偏向不安全的影響。下次你在路口招計程車的時候,請先想想我說過的話。當你有一點心得之後,我們再來一起聊招計程車的安全技巧。現在你知道了,就可以開始嘗試不要讓計程車的司機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做出違規的動作。或是為了保護家人,一定要讓他們知道,在路口招車是危險的行為。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道理,擁有資源的主流媒體不能、不願,或是沒有去探討?

我再跟你講一個昨天新聞的例子,這非常可能也是因為一連串的疏忽小動作而造成的悲劇。不是有一位車主陳情說,他的車幾個月前停在距離事故現場數十公尺,但卻被開了一張因停車不當,導致騎小速客達的中華大學女學生在行經該路段,因閃避不及,被後方的砂石車輾斃而必須承擔肇事責任的罰單嗎?

我的下一篇文章中會為你重建比較可能的真實情況。

師瓊瑜〈摩托車遊歐洲〉

對於師瓊瑜這個名字特別的熟悉。她曾經在太雅出版了一本《摩托遊遊歐洲》,堪為國內最早,也是唯一主題的著作。然而,類似的旅遊經驗對於台灣人太過陌生,兩年我和出版社詢問時,編輯以「慘敗」來形容銷售的數字。昨天中時上的〈濱海小鎮〉一文,又讓我想起了這一段經驗。

歸納銷售不佳的原因有好幾個,但主要的是,第一,當年機車排氣量尚未解禁,國內沒有類似的風氣;第二,師瓊瑜本身是以「passenger」的角度來寫這一本書。她的文字在資深車友讀來,非常的陌生;在沒有長途騎乘類似經驗的旅遊大眾眼中,更是不可及和不可想的旅遊方式。和一般的旅遊文學比較下,區隔性不佳,銷售表現,自有限制。若是,她當時採取《Flaming Iguana》似的戲謔,狠狠的將男性踩在摩托車下,或許會造成一陣出版騷動。但,這又不是她的風格了。

這是我覺得相當遺憾,也是我要銜接起來的工程。在道路文化極其富有「特色」的這塊土地上,能否渠成,還待努力。

火力即將全開

這裡沉寂了好一陣子。但我目前已心無他掛,將於下週開始火力全開,專心豐富Motomosa.com 的內容。第一波主力包含英國的摩托車考照制度介紹,預計數千字是跑不掉的,接下來是澳大利亞的完整部分。這些資料,相信是目前摩托界中最為完整和詳盡的第一手資訊。目前的版面配置跟之前有所差異,我會在下星期開始動手修改。

Rehaul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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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n attempt to better handle the increasing traffic from Taiwan, I plan to purchase a hosting package around L.A. area(which is closer to west Pacific rim). So expect terrible connection during the propagation period.

本來的虛擬主機租在美東,但為了應付日益增加的流量,我計劃在加洲地區找個地方放。最近幾天連線過來可能有點問題,請見諒。此外,新的 server 支援 Jabber,這不知有沒有可能會帶來些有趣的互動模式。

分散式圖書流通

有幾本手上目前用不到的書,但除了捐贈給圖書館,或是賣給二手書攤外,還有什麼樣的流通形式可以讓書籍獲得更佳的閱讀率?

首先要有寄存處,類似 cozy 的咖啡廳當然是最好的。如果我把每本書皮套寫上流通規定,借閱者唯一必須遵守的,就是繼續以本方式(Book GPL?)來流通書籍,並且在某個集中管理書籍資料的網站登錄。這網站可能是 blog 形式,也可能其他的 blog/wiki/rss hybrid,那麼,這會產生出一個什麼樣的場景?

這個模式似乎在四五個月前看過類似的網站在進行中,流通的範圍是全世界,但現在找不到了。會猛地想起「分散式圖書流通」的原因是,我自己這邊有著大概百來本的各語文摩托文獻,若有架構(infrastructure)能夠 facilitate 個人善用多餘書籍資源,結合 open source 理念,體現 six degrees of seperation,然後提供給商家一個廣告的機會,這豈不大好?

補:It’s http://www.bookcrossing.com/
感謝 tmjiang 的指點。

預告延伸閱讀:參與架構的缺口

開車的注意事項

好友 Tempest Guo 轉來之好文。排版後全文貼出,以饗讀者。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另外,本文意同時刊載在 Wikilla 的《開車的注意事項》頁面。

像一場時速50km/h的車禍意外:在這種速度下,您撞到了一棵樹或是一面牆壁之類的堅固障礙物,0.015秒後,安全氣囊完全爆開,安全帶也把您〝定〞在座位上,在此時由於只輕微受傷(甚至可能完全無恙!),您還有許多機會可以迅速擺脫危機。但是過了0.14秒後,一切可能都變了—您被時速達50km/h、放置於車後障板上的物品擊中,在此時或許車子已經完全靜止了,但是車內擺置的物品由於未受任何阻礙,所以它仍然會以時速50km/h向前飛射、直擊您的後腦勺,以車內最常見的整本地圖來說,這個物品也許最多只有2公斤重,但在這種不算快的速度下,動能卻能讓它形成40公斤的強大撞擊力!

鬆動而未受固定、或沒有完整收納的物品,發生狀況時會成為危險而致命的飛射物,而且這種危險性並不僅限於嚴重的車禍意外,在緊急煞車的情形下就有可能導致危險!舉個例子來說,在時速50km/h的速度之下,重量不重的雨傘也能產生如同鐵鎚重擊般的威力,若是換成重量5公斤的公事包,在這種情形下,其拋射力量更會高達足以致命的45公斤!

為了避免這種狀況導致的傷害,您需要注意以下數點:

1. 隨時確定所有的貨物都放在行李廂。(不論有多重、多難搬!)

2. 行李絕對要放在後座椅背正後方,這是為了阻擋在意外時因重力加速度而向前移動的物品。

3. 當擺放物品時,要把最重的東西放最下面。

4. 行李放入行李廂後,請蓋上一片毯子、或把鬆動的物品以行李網或繫帶固定。

5. 如果後座無人乘坐,請記得要繫上〝後座〞安全帶(如果可能的話,可以繫成十字型!),因為這能對後座座椅提供額外的支撐力,防止行李廂內的物品穿透隔板衝到前座來。

祝行車平安。

「咖啡盃」新曲

「咖啡盃」其實就是假日相偕出遊,約在咖啡廳,或是在加油站旁的小餐廳,車友間聯絡情誼的一種聚會形式(歷史頗久)。但最近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媒介,給來自不同地域車友,甚至是不同國籍流動車友一個「機動參與」的機會,那就是 Meetup.com 。一千多個聚會主題中和摩托車相關,最近比較熱門的有:

Meetup Topics > Automotive

* Moped next event: Saturday, May 24 @ 1:00PM
* Scooter next event: Monday, June 2 @ 8:00PM
* Vespas next event: Saturday, May 24 @ 3:00PM

要不要考慮一下也來登錄呢?

回應《台灣有Defensive Drivings Course嗎?》一文

從某方面來說,這都是「資訊不對等」惹的禍。文章中所述的情況,對於一般的車友而言,都是道路上的常態。習慣了,也就很難去親身體會,其實本地有許許多多乖離世界主要七大工業國道路文化發展的現象(義大利是差了一點)。

舉一個親身例子,我的女朋友之前對於這些什麼車的,也是沒有概念。但她還好,至少在我認識她之前,她就知道有 Ducati,也定期收視 GP 和 Superbike 系列的比賽。可是關於道路安全和整體文化(單然包含「玩車」)的東西,她卻是一點都沒有概念。即使每年出國,去的也是一些進步的國家,但是在旅遊結束,回來台灣後,她還是沒有「警覺」到說,原來台灣可以和其他國家差這麼多。 上禮拜她去日本一趟出差後,才自己深深體驗到我曾經跟她講的一些觀念。舉凡標線的劃設、兩輪駐車的問題、摩托車行路路權等等。有趣的是,她和公司的女老闆一起到日本,我女友也剛好利用機會,對她老闆做了不少的機會教育。

如果她沒認識是我,她可能還是會很想要買台 Ducati 來騎一騎。可是因為「資訊不對等」的問題,在國內她想要接觸更多元化和正確的觀念,我還真的不知道她要從哪裡找起。她不碰 BBS,所以東吳機研可以排除在外;她不碰 Web 形態的 BBS,所以類 Moto-lines.com, Motoways.com, Z Club 等 phpBB 論壇,她也不會去看。那她要從哪裡吸收相關的資訊呢?本地出版的雜誌嗎?No, 她翻了幾次後,根本覺得那是 for hot kids/boys only。所以我們可以推想一下,她還有什麼樣的管道?

她有能力去 afford 一台 400cc 正牌車,可是要從哪裡開始?

當然,我也很幸運的有機會接觸到一些國外的資訊,但是對於大多數的摩托車使用者而言,沒有必要,也不會去想要接觸這些資訊。而佔東吳機研大多數的男性學生車主來說,會主動去接觸國外的資訊,相信也是佔少數。這有好幾個門檻要克服。至於有親身經驗的,又是少數中的少數了。

都是資訊不對等害的。來一起寫作和翻譯吧。

補充:新開幕的 http://www.realestate.org.tw 為半官方機構的國內房地產資訊透明化的站點。今天(2003/05/14)的工商時報剛好也講到房地產交易「資訊不對稱」造成許多弊病的問題,有興趣的車友,也請一併參考。

口罩、安全帽與手套

在搭乘台北捷運時必須佩帶口罩的期間,花樣百出的口罩,也大肆出籠。我想到的是,當初開始強制機車騎士佩帶安全帽之時,九成以上「不合格」的安全帽,也戴上了機車使用者的腦袋上。不合格的安全帽大多是「瓜皮」形式,也就是在外觀上看起來沒有保護到後腦勺部分的工地帽。

女友從日本帶了一頂 Arai 帽子回來。拆箱後,發現裡面有兩本說明書,一本是安全帽的使用觀念宣導,另一本則是本款式安全帽的使用/保養注意事項與手冊。什麼?安全帽也要有使用手冊?

答案為 positive.

接下來是手套。由歐盟地區賣出的機車手套,多會標有產品的相關訊息。AXO 的越野手套就會標示出 abrasion(摩擦抵抗), punctuation(穿刺抵禦), 還有 impact(衝擊忍受) 三方面的測試等級。手套的袋子中,也會會放上一張小小的使用說明書。

這是資訊不對等嗎?既沒有引介歐盟的標示哲學,也沒有自己發展的體系。口罩還好,保命的效應可能只在 SARS 這一段期間。至於更多人每天使用的機車安全帽呢?

延伸閱讀:Snell Memorial Foundation

騎重車要如何防雨?

最近東吳機研車友 shinkan 在連線板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頗有意思。經取得同意,轉貼過來:

之所以會這樣說,完全是因近日考上大型重機駕照卻受到周遭許多親友冷言冷語有感而發。如果以騎車與開車來比,哪一個物質或肉體上的享受比較多?光就不會淋雨這一點無可否認的極少有機車可以做得到。但就因為騎車會淋到雨、會曬到太陽、會吹到風,所以週遭的環境可以給你更強烈的感受。騎過綠油油的稻田,視野是一片綠,不會被車窗分割、稻草香迎面而來;騎在濱海的公路上,除了看到海的壯闊,也聞到海的味道;在起霧的山道上奔馳,霧不只是霧,還有一種濕濕的、涼涼的、帶點杉木的香氣。別人我不知道,但我自己騎車旅行時,就是喜歡感覺這些東西。這應該不是物質是霧,還有一種濕濕的、涼涼的、帶點杉木的香氣。別人我不知道,但我自己騎車旅行時,就是喜歡感覺這些東西。這應該不是物質享受的部份吧?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後面舉的例子是一種反面的說法,買重車不如買汽車這種論調大約就是建立在「開汽車比騎機車舒適,所以不值得把錢花在不舒適的機車上面」這樣的邏輯。而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為何像爬山、游泳這些要花力氣、會勞累的戶外活動卻得到許多人的肯定。另外,音響vs便宜收錄音機、高級洋裝vs市場貨,這只是取向上的不同沒有絕對的是非。有人注重實用,有人注重性能或其他,只要這個嗜好是正當的、不對別人造成不良影響,那都應該被尊重(即使你並不認同)。而先前也說過,量力而為,不過份沉迷,則他人無置喙之地。

我覺得雖然現在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至少在媒體上或一些官兒們口中是如此說),但很多人的想法卻還是很一元化,不願意接受有與自己不同想法的人存在,如果這人是他們的親友,那就會開始自以為是的道德勸說,希望這個人「迷途知返」。我只不過讓人知道去考了大型重機駕照,也沒有說什麼,甚至並不是主動告知大家這件事。但很多人就會好心勸你騎機車的諸多缺點,用這些錢去買汽車比較實在。而老姊更是不只一次嘮叨,強調騎車有多麼危險,然後舉了一堆白目騎車出事的例子,希望我打消這項興趣。我覺得這個社會實在少了很多包容心,難怪紛爭不斷。即使開車可以避免日曬雨淋,可以享有中華民國政府所給予至高無上的路權,但也不代表這是唯一的交通工具,希望有開車的朋友可以多給些尊重,不要有意無意透露出那種對機車的輕蔑。

所以請她們多來看 Motomosa.com 還有目前努力中的 Motomosa Wiki? 響應這篇文章,我在 Wikilla 上也寫了一篇

女友赴日出差的插曲

女友赴日出差,這幾日晚通話下來,她顯然對於日本當地的重車環境完善,感到欽羨。昨日步行到了 Nankai 店買了五折的 Arai 四分之三帽後,今晚又說,BS channel 正轉播著 MotoGP 大獎賽不知哪一站的比賽,看的興奮莫名。

Utterly enthralled that we’re feeling the same heart beat now. straightroad.jpeg

When you have crossed the most rugged and daunting peaks in utter darkness, while the heavens pour out their fury upon you and you grapple for control, the feeble ray of light before you barely visible;

When you have traversed the endless tracks of blistering deserts, the sands a roaring furnace all around, and the sun a burning torch above;

When you have prevailed upon the tortuous traces left by those who came before you, seeking to tame a wild land and forge a better life;

When you have stood alone in the vast and terrible chasms hewn and rent from living rock by the immutable forces of nature, and felt yourself so small as to disappear;

When you have merged in perfect union with a stunning, cloudless sky fueled by the fragrant wind alone, to follow the sinuous course of a thundering river to the mighty cataracts that form its source;

When you have felt the sublime and awesome hand of God in your every move, and in your soul a communion with the ineffable;

When you have clasped in desperation the hand of a comrade who has fallen, his machine a twisted, steaming wreck, as the very life flows from his bosom and he becomes still in your arms, never again to draw breath;

When you have done all this, not once but again, and still again, and can yet gaze with wonder in the quiescence of deepest night upon the machine that was your accomplice, partner, and associate in all this;

When you have come to regard it in your inmost reflections as sinister and seductive, soulless and transcendent, ordinary and ennobled;

When you have done this, and yet thrill to the promise of the unrisen sun that will soon shine upon the hook and crook of a gnarled mountain trace, fully apprehending the machine’s propensity to deal death or exalt life — then will you have become a motorcyclist.

– anonymo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