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受台灣科技化服務協會的邀請,參加一場座談。我會問幾個問題,也沒有直接的答案。談的時候會以口語提出,請不吝參考。據悉有10位先進一起與談,所以我會把最精采的部份放在明天的網誌:
- 商圈的定義:例如界定商圈範圍與相關理論,空間獨佔或是市場滲透?沒有通用且具延續性的定義,那要怎麼算績效?
- 商圈範圍的資料開放:是否可看出系統偏見?
- 什麼是一定要縣市政府要做的?他們的角色是什麼?
- 什麼是一定要商圈促進或推廣協會做的?他們的角色是什麼?
- 加誰的值?利益相關者是誰?
- 交通部觀光局的角色?
- 文化部的角色?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交通部運研所和經濟部工業局之間的合作是什麼?
- 另有一份報告提到:經濟部商業司自84年起至97年商業司輔導101個商圈,地方縣市政府設置至少超過40個商圈,合計約141個商圈、商家總數約6萬家、市場規模估計超過新台幣2,200億元、18萬就業人口等。那麼是否可先將經濟部商業司在商圈計畫執行部分檢視的資料公開? 這些多年期的計畫,如造街、造人、造勢,如果績效良好,資訊的公開應該可以讓我們在這個階段學到好的經驗,或是曾經遇到什麼問題?所以現在要造資料?
- 過去商圈有什麼績效不彰的例子,是因為公共資訊不對稱所造成的?
- NRI Taiwan 的角色是什麼?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