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簡易報告回應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鐘嘉德執行秘書的觀點。資料的開放永遠不會是各國在所謂 “data technology” 的核心競爭所在。核心競爭、戰略和政策工具,層次是完全不同,而且 data 的技術也只是整個生態的一環。全文將在後續公布。
原著:Waltraut Ritter
翻譯與修訂:TH Schee
1. 簡介
開放資料在亞洲是相對新穎的概念,目前本區域只有少數政府將此議題包含在國家的資通訊或是經濟發展策略之中。第一個關於公共資訊 (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的國際活動於2008年的首爾 OECD 部長級會議開始。《首爾宣言》揭示了網路經濟是成長的動能,具有帶領所有產業前進的潛力,進而能夠培育創新,強化競爭優勢以及使用者參與,最後回饋到整個社會的整體發展。在2008年的金融風暴之後,各國政府普遍開始嘗試藉由公共資訊的開放,從資料創造出可以被重製、自由傳播的價值,是一條可以考慮的途徑。
自2010年起,關於公共資訊政策發展的主題式論壇和工作坊,分別在亞洲的不同網路治理論壇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舉辦,與會代表分別來自政府、學術、商業和公民組織。在這些活動當中,亞洲開放資料發展的現況,多次被提及,因有更詳細的研究。本研究報告主要關注於北亞和東南亞的開放資料政策發展。這些國家和地區,包含了柬埔寨、香港、印尼、日本、南韓、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台灣、泰國和越南等。上列國家或地區落於世界銀行所出版之知識經濟指標 (Knowledge Economy Index) 的「東亞和太平洋」分組。
在本研究報告中,我們對於「開放資料」的定義取自於 OECD 在2008年關於公共資訊 (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的報告:「資訊、或是資訊產品和服務,由政府或公營機構所產生、創造、收集、處理、保存、傳佈者為限」。一般而言,開放資料的定義更為廣泛,包含「任何可以自由使用,不受授權條款限制,可重製、傳播,或是在法律、技術和社會層面無所使用限制的資料 (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本研究由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創新角度,探索開放資料,並且試圖模擬不同數位經濟/開放資料社群間的利益相關者對話,例如政府、企業、學術和公民組織等。這份報告也致力於創造亞太區域之間更為協作的氣氛,鼓勵跨域活動。目前不同政府正在發展國家級的開放資料策略,但有為數繁多的議題,亟需跨域的資料交換和分析,因為開放資料最後仍是全球性的資料,所有人都能取得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