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圈和資料的開放(二)

前情提要:商圈和資料的開放

本篇主要是講要怎麼看商圈與資料開放這件事的架構。缺乏架構的示範案,只是拼裝車而已。從資料開放的面向來看,我們或許可以拿到這些資料:

  • 一般建物表現部分
  • 建物技術細節部分
  • 環境部分
  • 能耗部分
  • 經濟部分
  • 氣候部分
  • 利益相關者部分

從最基本但最容易被「加值」脈絡忽略的路線來看,「利益相關者部分」是最重要的一環。在商圈資料的開放部分,利益相關者有誰呢?舉例:

  1. 景觀工程業者
  2. 公共工程業者
  3. 保險業者
  4. 商圈的產業代表
  5. 商圈的行政和公共部門
  6. 一般消費者
  7. 能源服務業者
  8. 能源管線業者
  9. 開發公司
  10. 營造公司
  11. 土地權狀及建物擁有者
  12. 公寓或大樓管理業者(或管委會)
  13. 使用者(如路過,或是住二、三、四樓的房客)

這些部分通常都涉及人和法人,資料的公開或開放勢必要考慮的隱私、法規和文化的問題。目前在這些資料的開放過程,並沒有 IRM 的機制,所以若您是利益相關者,無法掌握自己資料,那麼就請保重吧。還有幾種利益相關者可以從公共工程的角度回推,從不少其他資料源來找出利益相關者的脈絡。妳可能會問我說這和「加值」有什麼關係,我的回答是當然有了,連「加值」是加到誰都不知道,要怎麼好好做這件事?

如果從經濟部分來看,我們也可以舉一些可能的資料型態:

  • 商圈的投資數據
  • 商圈的能耗數據
  • 商圈的借貸數據
  • 商圈的地下經濟估算

如果從比較枯燥的商圈的建物本身來看,我們也可以很粗略舉一些資料源:

  • 屋齡
  • 建物產權邊界
  • 建物型態
  • 建物使用狀況
  • 建物樓板面積
  • 建物附設停車位

如果高雄的氣爆事件有所啟發,那麼以打造強韌的城市(或商圈)的角度來看(定義),就會有完全不一樣的策略,以及探索什麼樣的資料需要開放,影響到的利益相關者是誰,績效是什麼,或是需要什麼地域性 ICT 的作法介入。

1 thought on “商圈和資料的開放(二)”

  1. “個資隠私”為了公共利害及生活方便,應該只在於限制使用目的,而無須過渡限制取得方式。

    如此;有助於大家因為對“後果”有所顧忌,而能多—份自律(小善)多一份公德心(不惡),公平正義的社會不就指日可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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