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新創產業邁向國際的因應與挑戰】新創座談會的個人發言脈絡

以下是預定參加【新創產業邁向國際的因應與挑戰】新創座談會的個人發言脈絡,很快的寫一點。

肯定:由外而內,由創業者的需求者出發,表示肯定。

詢問:不知道現場有多少人在國外國內都創過業,或加入新創企業?或在本國聘過外籍人士?

追問:由外而內,缺乏從國際角度來看台灣就業市場的吸引度。

再問:「國際」實在太大,所謂國際是否可更為精確?例如是什麼 economic bloc (OECD, G7, G20, G77, APEC, ASEAN) ?

闡述:政府能做什麼?政府的角色是什麼?如果政府本身就無法國際化以及運用主權力量投射誘因,那麼在大框架環境限制之下,能夠做什麼?補助?

本次列席的委員:分別來自司法、衛環(勞動)、財政委員會,但缺乏所謂國際攸關的經濟和外交。

最外部議題:與新創有關,如 TPP 協定第11章金融服務業,第12章商務人士暫准進入,第19章勞工,第22章的經爭力與企業促進,第25章法規調和等。APEC 的人力資源發展中心… 等。要如何處理?TPP 不是有很大的壓力要加入嗎?想想看當年 WTO 的狀態影響多少新創和中小企業?

藉由外部平台協調內部環境整備的部分:

最後關於開放知識部分的建議:

  • 加強立法院本身和各委員會資訊公開、揭露的機能(資訊系統)和職能(委員作業習慣)。
  • 相關具有正式、公共利益的訊息,是否能在「官方」網站有一份正本,因為臉書畢竟是一個商業平台,建議在歷次立法院的座談會、公聽會和聽證會之後,慢慢回歸正軌。堂堂立法院的資訊公開揭露管道,臉書只應該是途徑之一,但不該是唯一的封閉途徑(而且還是商業服務的網站)。演算法 (coding) 也會造成各種細膩的歧視,讓資訊非常難以透過網路揭露、促成檢索、比對和運用,失卻公開之實。
  • 如果是強調國會和議員的個人問政色彩,請參考 Marietje SCHAAKE 的歐盟議會網站介紹和個人網站
  • 過去立院同黨團的委員應該也有處理過不等的議題,是否可考慮有方向、節奏和系統化的長期追蹤和揭露?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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