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GF 台灣網路治理論壇102

承上一篇,此篇從另外幾個面向來看為什麼我們應該支持下一屆 TWIGF 論壇的持續舉辦,但這並不是說該繼承本年度的承辦形式,而是我覺得需要台灣還是需要一個相對生態良性,資訊公開和治理透明的網路政策平台(機制)。

不過,你說的「平台」到底是什麼意思?

「平台」的定義眾說紛紜,不過我們還是以聯合國生態在處理網路政策時所談的「平台」定義作為討論的基準。請注意,這裡所說的平台並不是「軟體服務」平台,也不是單指的是「公開網路」上的平台。更貼切一點而言,稱之為「機制」更為恰當。TWIGF 目前是一個平台,也慢慢演化為一種機制。

那麼,我們怎麼看待一個平台是不是有「機制」的效用?或許可以從以下的判準來出發。

1) 形式

  • 可歸類為流程之形式:活動、談判、諮詢、協作、觀察…等
  • 可歸類為條約之形式:條約、標準、規範、判決、其他文件…等
  • 可歸類為計畫之形式:培力、訓練、科研…等

2) 目的

  • 目的是:討論
  • 目的是:決策
  • 目的是:採用 (implementation)

3) 參與模式

  • 模式:僅允許會員
  • 模式:允許觀察員
  • 模式:公開參與
  • 模式:完全參與(例如,可自由競選成為籌備委員會,執委會等)

4) 機制在法律上有無效用?

  • 完全沒有
  • 僅建議,諮議,參考性質
  • 有法律上之效力

5) 跨界 (inter-sectoral)

以上只是很簡單的標準,但可以作為一個我們為什麼要考慮支持 TWIGF 往2018年前進的基礎之一。

除了 TWIGF,難道就沒有其他的平台嗎?

由這些「判準」來看,TWIGF 今年的會議,屬性如何?那麼其他蜂擁(或是風湧)而起的平台和機制,尤其是那些「務談」網路政策者,其屬性又是如何?我這邊先來提幾個類似的「標的」:

  • 政問 [a]
  • 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 專業網路媒體,如本次與會的 Rocket, Inside, PanSci 等
  • TWNIC 每年舉辦的網際網路趨勢研討會 [b]
  • 立法委員的「網路直播」節目
  • 立法院的「數位國家促進會 [c]」
  • 立法院各大小委員會,如經濟、教育及文化等
  • 立法委員所招開的公聽會
  • 台北美國商會不定期或定期晚宴活動
  • WCIT2017 [d]
  • 「資訊立法策進聯盟」的座談會 [e]
  • 「時力智庫」的帶狀活動
  • 各大政務委員的個人臉書帳號
  • 接下來的 Taiwan Peering Forum [f]
  • 行政院科技辦的各種會議 [g]
  • 太陽花學運之後各種網路志願者平台
  • 政府委由智庫執行的研究計畫,例如 GES Taipei Workshop [h]
  • 行政院貿易談判辦公室和美國人坐上談判桌的時候 [i]
  • 臉書協辦的 APAC News Literacy Working Group 活動 [j]

再列下去可能列不完了,但我們回頭來看那些「判準」。在上述這些場合多少會提到「網路政策」,甚至就是專門談網路政策的場合。誰可以「參與」的狀況不盡相同,這取決於這個「平台」或「機制」的治理原則。有些機制是相同或不同的利益相關者所長期運作的平台,其機制的運作原則也算公開,但可能「外人」不得其妙也不得其門。

快轉三千字,這就是 TWIGF 或是辦的比較好的 IGF 系列會議,稍微比較不一樣的地方。

待續:《TWIGF 台灣網路治理論壇10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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