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本來該留給法制研究、律所或是法律學者來談。不過從2010年1月1日就曾經開始「大聲疾呼」的在下來說,分享點意見應該無傷大雅。
除了「資料治理」比較棘手之外,我感覺非技術面的問題有幾點。這幾點有好的解決路徑,「解決方案」就算出的來,我也不太可能支持(甚至是連加入討論都自知聰明不及,敬謝不敏):
- 國發會陳主委的下一任不知道會是誰。陳主委本人在此領域既無經驗也可能興趣缺缺,這樣的政務官特性會讓在討論和規劃政策時,偏聽和單聽一方之言的狀況更容易發生。當一個人沒有足夠的經驗對一件事的複雜度判斷時,要不就是她是來執行事情的,要不就是她聽誰的會很重要。以台灣相關政策(編按:開放資料)推進的過去十年經驗來判斷,她會聽誰的,不可能會是透過公眾諮詢。
- 因此,要推動「開放資料」「專法」或是「法制建設」,必然有後設和設想好的解套目標。我們就不隨意臆測要解什麼題目或是誰的題目,但我們從過去三年半推動「資安即國安」和「資安產業」的路線來看,顧此失彼是鐵定的。這顧此失彼不只是人權組織會談的那個層面而已,更多還是美中貿易戰下「國家安全」的範疇。例如,支持的本地業者積極導入具有威脅和侵入性質的監視系統到有商業安全和國家安全疑慮的場域,一方面產業政策支持甚至直接補助此等商業行為,另一方面在國安層面又「號稱」嚴禁該等情事。資訊安全產業發展、台灣業者在產業鍊的角色,還有美中貿易戰下美國在「科技冷戰」對台灣的更多必要關切,這些都是可以預見的。自打嘴巴不應再發生。
- 政府資訊本身的「數位資料化」和「開放化」牽涉到上揭的「資料治理」。若是不慎或是急於服務某些特定產業和或是想像中的產業,不只會有意料之外的狀況,而且在實質上可能大幅提高整體國民被「監控」的風險。我不太相信沒有長期跟「資料共處」或是沒有「資料手感」的「好人」能夠體會被大規模無差別監控的風險,我也不太相信現任陳主委有足夠的能力啟動討論。所以這問題就留待給下一位國發會的主委。
- “Hidden agenda” 最好還是要多談,就算不是現在公開講,也要提早談。否則蔡政府「數位無人」的窘境,只是落實更多很有機會長期接觸的人的經驗再證罷了。
- 國發會現任主委談的 use case 都非常的應用和下游導向,在屢次公開場合談的事情,尤其是和數位相關者,其 “assumptions” 偏向是鸚鵡學舌,大量套用罐頭型的「台式產發術語」。照理說,國發會擁有優良的傳統,不該是這樣才是。
法制部分,留待其他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