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

這篇是和想討論的朋友所寫的,前因後果可看這份報導。很熟 T-CERT 梗概的朋友可以略過。

首先這不是如報載說只處理學校/校園。

其次是,這個計畫是在掛消防署 (NFA) 底下,這和本來的在警政署 (NPA) 的傳統民防結構就是主要的差異。雖然說是民間自主應變隊,但「政府」在這件事是有角色的。以前那個年代,「結社」高度管制,政府對於應變組織的立案和納管,當然是貫徹執行。但時空早就不同,目前事涉緊急應變如災難防救(地震為例)等,什麼樣的民間團體可以被抓到政府應變的 C2 (command & control) 內,這點還是很微妙的。雖然台灣政府在歷次大型災難早已體認到民力無窮,消防署的態度也是幾個單位裡面比較開放的,但要「扶植」民間自主應變,除了政策的概念框架的陳述,還是要有一個多年期的計畫來支持。

警政署下的民防結構洋洋灑灑,但那種層次分明的編組可說是想像的遺物。實際走一趟校園,大概或知道編組內的校安人員,大約只是科層上的一個坑一個名字。真遇到比較棘手的校園緊急狀態,例如集團的無差別攻擊或是上課時間發生火災等,教職人員是否能快速應變?體質比較好的校園大概沒有問題,但很多學校的應變能量馬上就捉襟見肘。

雖然疫情期間各種在校園的高度管制和隔離政策不是消防署這種自主緊急應變所想像需要應對的腳本,但過去幾年慌亂隔離的狀況,相信大家都很有體驗。

這計畫大約去年 (2023) 九月就有一個頗為完整的版本,但到立法院本會期報告,則是昨天的事。或許消防署沒想到在2024年新春之後會引起討論的風波,但此等重要的計畫,是需要更好的利益攸關者管理 (stakeholder management) 和社會溝通的策略。我在2022年曾經和一些朋友針對此計畫的上游作為做些討論,我想未來政府單位應該多多放資源在社會溝通和期待管理。

NFA 相較於 NPA 因為業務特性當然跟一般民間關心的緊急應變事務更是直接相關,所以在 NFA 的控幅 (span of control) 之下,有 T-CERT 計畫也是合理的。

這個結構有好處也有壞處,在美國 FEMA 的 CERT 也並非一帆風順。不過在台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的框架大概可以處理:

  • 50歲以下國民/居民和社區/鄰里治理結構嚴重疏離的問題,都會區發生大事的時候,很多住在這區的戶籍都不在這裡(繼續回想 COVID-19 疫情時候的各種狀況)
  • NPA 底下的民防系統顯然沒有要動的意思,日前公告要積極招募40歲以下的義警/民防人員,這都不能算
  • 民間能量在緊急應變越來越重要,沒有民間的緊急應變能量,政府甚至會短暫失能
  • 49歲以下的國民沒有好的緊急應變治理結構去正式的依附
  • 管理強度要低才能讓自主的能量長出來,這部份對於傳統民防思維的主管機關來說應屬困難

不過 T-CERT 計畫所包的東西不少,有興趣的朋友也鼓勵多多看計畫《建置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核定版)》。

封面照片攝影師:Denniz Futalan: https://www.pexels.com/zh-tw/photo/94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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