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在日本騎車旅行時,台灣的蘇花公路發生不幸的意外事件。起因眾說紛紜,有部份輿論將肇事之因,指向相關權責單位之封路時機過晚,或是蘇花公路本就是一條「不安全的路」等云云。然我等本非道路運輸專業出身,也非職掌業務的公路維護單位雇員。不過,人常在國外騎車久了,對於台灣蘇花公路等危險路段在天然災害時應該何作為,也有些具體意見。
以日本來說,「交通規制」意指於一定的道路區間,在有交通事故和災害發生等的危險(或疑慮)時,禁止道路通行的施行細則。交通規制可分為:
- 異常氣象時通行規制
- 車輛通行規制
- 工事時規制
- 通行帶規制
以本次蘇花公路的意外為例,與「異常氣象時通行規制」有關,可分為:
- 降水量規制
- 積雪、凍結規制
- 超波規制(海浪、海嘯)
- 風速
- 視程(濃霧)
就以九州熊本縣為例,民眾可以獲得關於「異常氣象時通行規制區間」的公開資訊是:
- 路線名
- 擔當振興局名(權責單位)
- 規制區間(行政區域:郡、市、町、村)
- 延長(規範區間之道路長度)
- 交通量(台數/每日)
- 規制基準(通行注意、通行禁止等條件)
- 危險內容(落石、風速、土崩… 等)
- 迂迴路(替代道路)
- 道路情報板
- 指定年度
- 其他
獲取這些資訊的管道至少有:
- 規制區的道路標誌(起點、終點)
- 縣廳網站
- 擔當振興局相關揭載宣傳品
- 手機服務
- 電話
- 道之驛宣傳品
- 國道(PA停車區、SA服務區)宣傳品
日本各縣級單位能建立起此一道路防災資訊系統,並非一朝一夕。然而我多年來騎車旅行於日本,只見日本對於道路防災和危難協助的跨部門安全機制,已到了近乎苛求的程度。道路使用人的行車便利,雖然有所影響,但安全確保的程度,卻因為此而有所大幅改善。畢竟,「安全」是需要各環節(政府、道路、用路人)的具體細膩落實。
我曾在2006年將台灣所有的省縣道走完,在不少的危險路段,也未曾看到應有的道路規制訊息。台灣的異常氣候季節和不可預測的程度,並不遜於日本,但相關的道路預警和防災資訊,用路人可能一輩子都無緣瞥見。此情此狀不止不可思議,而且是嚴重到了政府單位刻意不作為而草菅人命的程度。台灣的用路人也因為政府長期地刻意不作為,習慣了極為不安全的道路環境,渾然不知「道路」和「行車」,可以是如此的不一樣。
此外,我國的公路單位對於交通資訊服務的心態,仍停留在完全忽略用路人才是需要資訊的主體的閉鎖心態。在沒有足夠的道路資訊輔助用路人進行駕駛行為的判斷前,縱有再多和再高等級的道路,也僅僅是另外一條不安全的路。
參考資料:
把這篇推薦到台灣好生活報的生命人權網摘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1028/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