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加速 open data 發展

我說明一下若以目前歐盟(ePSIplatform.eu)和美國(data.gov)的官方主流意見角度,會怎麼看台灣的行政院科技會報、行政院研考會以及賴士葆國會辦公室在談 app + open data 這件事

  • open data 的部份,歐盟的正式作法是不直接談經濟價值,頂多說這是21世紀的石油(詳見歐盟副總理 @neeliekroeseu)。原因之一是目前沒有好的模型去估算資料在公開釋出後的經濟規模。
  • open data 應該譯為「開放資料」為佳,「公開資料」應該是 “public data" 或是 “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後者在歐盟以及英國的相關法規上,有正式的指涉和明文規定。資策會科法研究所在2007年有專文〈政府資訊加值利用與管理法制研究:以美國及英國為例〉。《科技法律透析》,2007年7月,第35到61頁。感謝 陳瑞霖 找出舊文。
  • 2012.1.18 行政院科技會報所主持的那一場策略會議,相關局處有刻意「混淆」open data 和 public data 界線之嫌,將 open data 贅譯成「公開資料加值」。相關會議我曾列席,所以判斷應該有一定的信度。我認為首要「策略」應該就是釐清譯名。開放就開放、公開就公開、談加值當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談。但在一開始要務求準確,以利國際觀感和相關資源的橋接。
  • 現在的態勢類似「雲端」剛進來的時候,之後可能很快被玩爛。

Kevin Kelly 一日會

受 Jason @augama 之邀,跟 Kevin Kelly 度過了一整天。我們交錯的談些觀察,但跟趨勢八竿子打不著

比如說佈滿台灣計程車上的車載攝影機。這攝影機是世界看自己的另外的幾善窗口,是民眾對於體系的不信任,而必須自立自強的體現。或是路口和光華商場店面,隨處可見的監視攝影機,這是對於人的不信任,也是人的集體對於單一個人的不信任。

當然還有佈滿城市的視點:消費的終端,是資訊的節點,也是匯集的焦點。密度高,訊息多,節奏快,侵入你我的生活,比想像中還要更為強勢。美其名為便利,實則為透過科技所發展出的代理和信託消費架構。這在台灣人眼中習以為常,用「虛榮」換取「隱私」的態勢,是某種科技變異基因的增殖。

科技敷上了文化,只是妄想優雅的化妝術。文化追求科技,也只是不解科技脫離「工藝」範疇的現代掙扎。早在那邊,本來就是裡面,為什麼要從外再拉回來?時下的科技文創風,總脫不了這兩條路線。需要的不是路線,不是推進,是觀點

他問我在摩托車之旅後如何重新回到社會,我想他三十多年前也早先我們走過了這一遭。他笑說結婚就是了(編按:實證完成),我看這解釋也相當的不錯。人生倒著活,先圓夢,再實踐,這樣可以保有能隨時脫離的眼神,但卻有融入的體會。是真的走過,就像他第一次旅行的起點是台灣一樣,我的人生起點,也是台灣。他從彼岸活過來,我從此岸走過去。

談網路募款

有幸今天到新頭殼分享我對網路募款(crowdfunding)的看法。節目時間長達45分鐘,分享了很多不同層面的經驗。本來打算談的是:

新頭殼的網站已經有新聞,不過我補充一些資料。

  1. 興利重於防弊:我舉的是日本政府在1960年揚棄處罰思維,廢止「道路交通取締法」,並且以「道路交通法」提昇「運轉者」教育新時代來臨的立法旨意,做個台日之間的比較。台灣目前是2012年,但道路安全仍然以防弊思維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歸。換到新型態的數位經濟領域,相關局處如果仍然是防弊思維,那麼肯定可遇見的就是,如台灣的交通一樣,到最後是無解的難題。
  2. Kickstarter 本身的股權結構。
  3. Kickstarter 與媒體的關係。

另外還有談到不少關於 Kickstarter.com 的零碎資訊,不過這些在他們的網站上都可以查到。有幾個段落提到台灣目前的幾個網路募款網站,例如團隊組成、契約型態,以及中介角色等。或許改日有機會再分享。

相關參考文章:

http://www.npocenter.org.tw/knowledge/content/108
http://www.inside.com.tw/2012/04/08/jobs-kickstarter
https://plus.google.com/101643601333159392220/posts/G8JBdp8GkCK

強度

這次去歐洲連開四場大會之外,還有幾個比較特別的行程:

跑步交朋友

騎摩托車

  • 瑞義法邊界阿爾卑斯山區
  • 荷比盧摩托車旅

海盜

強度應該很高,我喜歡這種把身、心、靈瞬間轉換時區然後推到極限的玩法。上次這樣做是連續熬夜搞莫拉克民間災害網路中心十天後,然後又來個連續十天 3000km 的日本摩托車之旅。但強度還是不太夠,感覺不夠盡興(偷笑)。

在台灣找不到同好就是。

地理空間世界論壇 2012

這次我會參加這場會議的其中一個議程,著重於討論下面幾個議題的願景和處理原則:

  • 資料產製、維護以及管理的未來趨勢
  • 地理空間資訊的未來應用趨勢
  • 地理空間資訊科技的未來趨勢(包含 delivery mechanism)
  • 相關法律與政策的發展
  • 新一代技能以及訓練機制的發展
  • 國家級地理空間資訊中心角色的轉移
  • 私人機構以及群眾外包的角色

最後的產出應該是一份願景文件。後續是:

  • Second formal meeting in New York in August (13-15th August 2012)
  • Second High-Level Forum on GGIM in Qatar in 2013

有時候策略性的東西搞清楚一點比猛下手瞎作來得有用多了。回來之後再找機會分享。

傳染病與 R0 > 1

過去十年來利用閒暇之餘,主辦或合辦了不下百場的活動,而今年的重點則是放在和御言堂以及電腦先生合辦的「R0」活動。

第一場我們邀請到了 Fred Jame 以及 Danny Lin 兩位經驗豐富之實業家,針對「Now.in 事件」進行分享。台灣不缺乏有志有識的創業家,但相對不友善的在地環境對任何團隊而言,卻會在突破的航道上面臨各種出乎意料的挑戰。很幸運的是走過這些旅程的企業家,也將在 R0 慢慢的浮上檯面。

第一場活動的兩位講者將根據豐富的實業經驗,分享商業模式以及風險評估的處理態度。4月7日於台北市舉辦:

活動名稱是御言堂總經理想的。對於這個活動目的之詮釋,真是再好也不過了。

歐陸阿爾卑斯山西段

每次去歐洲騎車都是趁著開會之便,偷閒個幾天。繼去年10月走波蘭之後,這次又到了開會的季節。目前旅程預計:

根據地一:瑞士日內瓦

走阿爾卑斯山西段,預計是瑞、法和義邊界。阿爾卑斯山東段這幾年來走了三千多公里,算比較熟,所以開始攻更大範圍的西段。

阿爾卑斯山西段參考連結:

根據地二:荷蘭阿姆斯特丹

目前還沒規劃路線,因為荷比盧都是低地。路線我要查一下怎麼走比較有意義。

改變的問題意識

最近的想法。

人生有幾何,能耐有幾多。網路能否造成改變,其巨大差別在於問題意識是由「解決」出發,還是框限在「討論」的範疇。

若是前者,那麼即使一開始亂問一通,亂攻一輪,但腳步走多了,就會慢慢逼近核心,實現改變的願景。但若是後者,那麼怎麼問怎麼談都無濟於事,或是說,改變也不會在妳這一段問的過程中發生。

終極的目的若是解決,即便是一個人也可以有巨大的改變。但若終極的目的是討論,即使是十萬人響應,也抵不上由對的人在對的時間點做了一件對的事,而且還能讓更多具有同樣目的的人可以接取接引,接棒繼續。

網路能否造成改變,我覺得就是差在這裡而已。同樣的一件事,出發點不同,後續能走出的面貌是完全不同的。十萬人可以做很多樣子,但要做出個樣子,需要的是完全不一樣的問題意識。

四月下旬在歐洲

台灣民間智庫與中小企業多數對於國際數位事務的敏感度不足,而學研單位則是普遍雖有掛在國際組織傘底下的地方分會,但與民間實業總是相距甚遠。我四月份下旬都在歐洲,代表 Fertta 出席,希望能帶些經驗回來,然後在來年帶些人出去。

4.22~24 日內瓦 Global INET 2012
http://www.internetsociety.org/events/inet-conferences/global-inet-2012/

台灣對應的組織為

4.23~27 阿姆斯特丹 Geospatial World Forum
http://www.geospatialworldforum.org/

台灣對應的組織和社群為

  • 所有 GIS 相關服務的從業人員

4.28~29 阿姆斯特丹 WhereCampEU
http://wherecamp.eu/

台灣對應組織和社群為

  • 所有 GIS, LBS 相關服務的從業人員或創業、實業家

本週開放資料相關事務活動,摘要回顧

本週所參加之開放資料相關事務推進之活動,摘要回顧:

(1) 3月12日 「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模式研究之個人資料保護座談會」,行政院科技顧問會報辦公室

(2) 3月13日 2012 ECCT EU-TWN Telecom & Technology Forum (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 Taipei)

(3) 3月14日 +青平台基金會

(4) 3月15日 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5) 3月16日 2012年中華民國資訊學會年會

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模式與政策架構

謝謝台灣人權促進會以及其他先進的邀請,以前只聽過這協會,一直到最近這幾次實際開會之後,才發現促進會的重要性。

以下為我今天在「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模式研究之個人資料保護座談會」快結束時的發言,沒有多整理,所以很倉促的紀錄一下要點。

當年美國為了促進產業發展和政治表達的自由,所以建立了郵政系統。但在郵政系統建立後,卻發生了透過郵政系統所傳遞的信件資訊是否可以被地方政府或相關機構調閱的爭議。於是聯邦便立法禁止未經合理授權而調閱信件內容的行為。

到了1996年後,為了促進個人醫療資訊的交換以及可攜性(portability),在柯林頓政府的大力推動下,HIPAA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成為時空背景的產物。但目前台灣的各種健康資料加值計畫,無論是已在進行還是研擬中的,雖然有個資法(未公布施行)、人體研究法以及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等法源依據,但相較於 HIPAA 的立法層級,仍然有相當的落差。而且民間團體對於健保資料「加值」的流程以及應用面貌,並沒有一個比較清楚的了解管道。

商務部主推,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12年2月23日所簽署的消費者隱私權法案(Consumer Privacy Bill of Rights),則是更進一步由政策面的思考,規範在連網時代的個人資料、隱私以及保護作為上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政策架構、具體法規和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s)。其揭露的原則如:

  • Individual Control
  • Transparency
  • Respect for Context
  • Security
  • Focused Collection
  • Accountability

台灣若要轉型為 data-drive 或是 knowledge-driven 的經濟型態,必然不能迴避相關的立法以及遊戲規則的制定。垂直立法如規範某業別的 HIPAA,或是橫向提供政策架構的 “Consumer Privacy Bill of Rights” 等,應該在此時納入體制,正式討論。

由於美國政府特別提到消費者隱私權法案將會成為美國未來數位經濟的「援外」政策架構之一,因此台灣若要往健保資料加值發展,或是將整套的加值模式移轉到其他國家,必然在未來幾年不可能自外於此重要法案之保護架構。無論是站在資訊人權、資料加值、雲端運算或是保障本地加值業者的國際競爭優勢等,慎重的立法討論,此其時也。

台灣網路黑暗時代的原因

針對郭家兄弟和徐挺耀的一文有一些感想:

  • 業者消極:中小型網路業者無政策遊說意識、大型網路公司缺乏遊說單位、整個產業鏈各環完全缺乏政策推進的積極度。
  • 產業碎解:無產業規模、無產業共識、無產業指標領導人物、無產業名錄、無產業群聚落、無異業共舉其事的協作平台。
  • 漫無組織:無網路產業科研機構、無公會、無工會、無全國性非營利組織、幾無非聯誼性質的協會。不是超級個人就是散兵游勇。
  • 逐沫追高:炒作浪潮成性、缺乏可攤開討論之績效實力、缺乏紮實產官學橋接架構、缺乏共同培植生態圈的讓步。強說賦詞,成功經驗穿鑿附會,多不足為信。
  • 尸位素餐:部分國內網路類國際組織分支單位、近年來作為相當有限,對國際資源導入亦消極不為,自斷生路。

其他比較為我們所知的面向許多人已經談過,但在政策溝通部分卻是鮮少提及。有機會再多談一點政府單位的部份。

媒改的超前路

編按:有一個領域是人人喊打人人也說沒辦法,但我卻不這麼想。

對大多數的民眾來說,媒體就是了解世界的唯一窗口,但是當電子媒體集體充斥極度窄化的訊息時,多數民眾的世界觀,自然也就是窄化了。無力抵抗這個狀況後才來說嫌三到四說台灣人都沒有世界觀,其實大多數也不知道怎麼脫身於這個無盡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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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都出在資料有沒有開放

最近有幾個重大公共政策的議題,在國內吵的熱沸騰騰,不只各方說法莫衷是一,忽然冒出一堆相關資料,反而讓民眾墜入更深的五里迷霧。首先是美牛培林瘦肉精,然後核癈達悟求生存,再來師大夜市黃絲帶,還是去年的房價實價登錄,或是攸關全體國人隱私但僅得到低度關注的健保資料加值一事。這些在公共和私人領域衝突的議題,本來不必然會落得官民互不信任的窘境。但由於屢次處理不當,公私間的信任機制慘遭瓦解,連帶附著在各議題上的公開資料,也淪落為各執其言的操作工具。

其實這些問題都出在資料有沒有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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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Market Fit

前幾日到 GTUG Taipei 與 Samsung Taiwan 看了一下,有點間接的感想。

開發者對於市場與消費者使用情境的想像(和預設立場)

我舉個例子,比如說就以「利用電子產品來記錄旅遊行程」的這個情境來說,會有一些實際運用狀況。這些狀況的資料來源有直接涉入(自己下去玩)、直觀觀察、透過服務來收集使用者數據、或是購買市調研究報告以進一步分析等路線。 若是把上面所說的放在新創公司(或產品服務)的 product-market fit 的 context 底下來看,這些使用的情境推演會因為(一)詮釋途徑的切入不同,(二)詮釋者經驗和能力,以及(三)新創公司本身的 capacity 狀況等三種條件,而會有不一樣的挑戰。講白話就是怎麼把 product drive 到 market fit. 這是一門學問,而且在 internet startup 的產業,更是難抓。 或許之後我們可以辦個活動,鎖定幾個主題,來交流這些經驗。

健保、醫療記錄與開放資料

記者會上的發言,給各位參考。

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核心精神是透明(transparency),強調的不僅僅是公共資料的公開(publish)而已。這裡的透明指得是政務效能和政策資源,能透過公共資料的釋出,促成民間和政府各單位的自我檢核、重製、回收、以及運用資料的社會發展過程。各國著眼點不盡相同,但都有共同的精神。法國強調的是政務透明、產業創新以及開放文化。美國則是透過聯邦開放政府(open government)的架構,強調(一)政務透明以帶來責信(accountability)、(二)提供參與架構以廣納創意、以及(三)鼓勵政府單位之間和民間企業的協作。我國政府對於 open data 的推展不應偏廢於下游的資料加值(例如非屬公共資料範圍的醫療記錄),而刻意忽略了更為重要的透明

在健保資料與加值部分,綜合各單位的發言,我認為應該要有至少五層的資料隱私和保險處理:

  1. 法律:無法律規範則不得進行相關計畫,如台權會所提的訴求
  2. 受試者資料擁有權:若原有個資需 re-purpose 其用途,應逐一取得受試者的主動同意,或是學研成果的資料歸屬與擁有
  3. 資訊安全:資安各環節的處理,如加密、去可身分辨識資料、供應商關係管理等。
  4. 社交工程防範:處理資料的人要經過訓練。
  5. 道德與倫理:例如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所提出的一些看法。

雖然資料如石油般的珍貴,但開採若涉及個資者,需謹慎再謹慎。能源開採過程若不慎,會發生什麼問題大家是知道的,更何況是你我都有的醫療資料?

看看其他說法:

媒改與治水

其實治媒體好像跟治水有些類似:

  1. 原本的媒體當成是某種性質的一環通路
  2. 在可以透過相對低廉成本而建立的媒體通路,如社交媒體、網路媒體等,建立通路體系(節點、內容、人、消費行為等…)
  3. 分流傳統媒體通路的獲利金流和人流
  4. 讓媒體識讀團體或學界有足夠的能力「識讀」新的媒體通路
  5. 聯合新媒體戰線,漸次漸地切斷和轉移傳統媒體的通路到新媒體通路
  6. 搭著消費性電子大廠的「風潮」助力,做這件事

想想還真的用「治水」這個隱喻來做事會比較對。

我看 we-report.org

去年十二月份和今年二月份對這網站捐了兩筆,有些簡直的觀察,提供參考:

  • 定位:不會有人真的關心新聞優不優質
  • 團隊:成員內需要有 “web presence" 夠強的角色,因為整個運作的場域是 web, 不是傳統的新聞圈子。捐款行為也是在 web 上發生的。在 web 上一人抵萬人的情況屢見不鮮,有效的成員對於拜訪/締結的增加會有意想不到的助益
  • 捐贈:捐贈者除主動登入網站外,無從得知已贊助專案之成敗狀況,以及贊助案成立後的訊息狀態
  • 捐贈:捐贈行為成立時缺乏讓贊受雙方「順手」達成溝通的默識機制
  • 營運:營運單位應對網站營運數字定期檢討,並發展出檢討對的數字的能力,例如到哪一頁就跳出去,或是捐款動作到一半為什麼沒有繼續等。以 we-report 規模,金流商應該沒有這些數據,那可能要多問多看
  • 營運:協會對專案之發起,應主動建議往敏捷小的模式發展,以增加提案以及贊助的締結率
  • 營運:網站本身缺乏定期定流的社交媒體內容投射物
  • 網站:專案發起人的角色在網站配置裡過於模組化,「人」與「內容」樣式沒有分離,無法辨別,缺乏運用「人引人」的思考
  • 網站:網站基調沈悶且過於嚴肅,無法引起潛在捐款者的感同情緒
  • 網站:網站內容配置,無法給回訪者流動和更新的體感
  • 網站:低度結合既有的網路生態圈,僅能自行透過有機的社交網絡傳播效力,緩慢發展。等於是任其自行流放
  • 網站:有很多小細節可以做,例如增加電子郵件訂閱欄位以提醒有意捐贈者提案時間截止日,但主要思考的方向是從各種細節僅可能提訪客與捐款的比例
  • 文體:文體寫法缺乏外延連結,缺乏網路新聞文體訓練
  • 其他:新聞準則的位階,排除了可能的非新聞工作者參與胃口

資通訊政策的數位落差

最近和不同單位接觸後有些感想。

我們通常想當然耳的「數位落差」是發生在最後一哩的鄉間,例如相對於台北市而言,屏東縣是鄉間。相對於矽谷灣區來說,新北市是鄉間。這些落差的分佈樣貌,你我在生活也都有所感受。落差的存在本來就是很自然的,但造成落差情況惡化的最大原因,卻是我們都知道但是卻不好意思說的,也就是政府本身的資通訊政策。

繼續閱讀 “資通訊政策的數位落差"

數位電視元年,網路電視的幾年?

前幾日去燦坤內湖總店賣場走了一趟,看了幾個電視品牌在展場佈置的狀態。日系的仍然佔有一角,韓系兩個品牌,很明顯的已經上到一線。台系的則是連年退居,只有難堪的二三線的水準。 約在2007年時,因為工作的關係,開始接觸到數位電視。一個是車用的數位電視,一個則是在電視台。 賣場這個通路是很妙的地方,所以有機會我常跑,或是針對某條產品線,長期觀察陳設的消長狀況。想到今年號稱是數位電視元年,而這股換機潮也在眾家期待之中。我對數位電視有些期待,但台灣的內容和腳步實在是不堪卒睹,所以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享「網路電視」的使用經驗。我們先侷限個範圍,把網路電視定義在透過傳統尺寸的視訊螢幕,而陳列的位置是家庭內某個可以允許個人或多人共享的空間。不過我會把網路電視刻意搬到不同的空間運用,但這就先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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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吋的平板電腦

最近在整理家中的運算環境。算算光書房平時在用的變壓器就有三十顆以上,覺得長遠下來仍不是辦法。網路重走一變,線材更換新品,儲存也重新規劃,買了兩顆小的 switch,電源也重新走過。這樣就花了三個晚上。


另外就是原有一台 Macbook Pro 17″ 的老筆電,螢幕斷裂,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 LCD 整個拆掉。除了內建的天線不知道如何解決之外,其他部分還沒發現太大的問題。

以後就帶這台傳說中的 17吋平板電腦 四處開會做簡報,螢幕就請客戶承蒙多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