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三篇的說明之後,這是這個系列的完結篇。
DSP 也有自己的挑戰,但怎麼突破也只有做了才知道。我覺得有幾個地方還沒有搞的很清楚:
- 成為社企之後怎麼界定社會企業?
- 如何不至於淪落為「資料清洗」的下游廠商。
社企的界定不知道要怎麼抓,維基百科有一版說法,但什麼是社會企業辯論不少,我也沒辦法抓個清楚。但在公司成立的章程上是可以有些保留的空間,這是經營團隊討論過之後的見解。但因為 DSP 是偏向技術和資料型的社會企業,與目前台灣流行以慈善 (charity) 為主的氛圍相當不同。你說沒有抓到這一波社企風潮扶搖直上也好,這可能是個時機上的弱勢。但在抓什麼議題,觸碰什麼資料,或是說這些資料和公共事務的發展能扯上什麼關係,我想 DSP 在這方面有相當的實務經驗,短期內不容有競爭者。


